很多人以为在韩国被罚三百万韩元以上就一定会被驱逐出境。实务中并非如此。今天分享一个真实案例,一位持F-6签证的中国女性被罚一千万韩元,经过我们的努力最终没有被遣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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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士在韩国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和韩国人结婚生下女儿,离婚后独自抚养拥有韩国国籍的女儿。今年3月她因伪造私文书被处一千万韩元的略式命令,过去还有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记录,出入境方面甚至告诉她先出境再重新办签证回来。可一旦出境短期内很难再入境,签证也未必能办下来,她不可能丢下上高中的女儿一走了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A女士八年前开始在公寓建筑工地做保洁,韩语说得好,带着十几名外国工友组成一个班组当组长,负责现场翻译和传达。在工地干活需要建筑业基础安全保健教育结业证,可有些外国工友没有证干不了活。A女士在网络上看到能代办结业证的广告,告诉工友后好几个人托她下单。想着帮每天见面的工友一把,她没收任何好处就替大家下了单,结果构成了伪造私文书。

她的错是明确的,明知是伪造的证书还替人下单,本人也深刻反省。所以我们没有走否认或淡化错误的路线,而是坦白认错,同时集中展示她在韩国过着怎样的生活,以及一旦出境会造成什么后果。

最重要的是拥有韩国国籍的未成年女儿,A女士离婚时就独自取得亲权和抚养权,从韩语还说不好的时候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女儿如今上高中,想到可能和妈妈分开受到很大精神打击,还做过手术可能需要后续治疗。

A女士现在和六十多岁的韩国丈夫再婚,丈夫很难找到工作,全家生计实际上靠她支撑。她在韩国生活近二十年,和同一批公司合作八年以上,还为女儿的未来买了一套商住两用房。犯错并非为了钱,而是无偿帮工友,过去违规之后也很长时间没再违法,我们把这些一并整理成材料。

不想被遣送,材料准备至关重要

我们把材料整理好,向外国人人权保护及权益增进协议会提出了苦衷申请。该协议会专门审议出入境行政中需要保护外国人人权和权益的事项,不只看违法事实,还会综合考虑家庭关系和生活状况。A女士的事由书里既有对错误的反省,也有为了女儿和家人必须留在韩国的真心陈述,现在的丈夫也一起署了名。

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协议会会议上,A女士的苦衷申请获得通过并被采纳,10月22日收到了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长名义的审议结果通知书。她不用出境了,可以继续留在韩国守着女儿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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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毅律师的想法

外国人在韩国受到刑事处罚,刑事程序结束后还有出入境的问题,交完罚款不等于事情结束。对在韩国成家立业多年的人来说,被迫出境可能比刑罚本身更痛苦。关键不在于掩盖错误,而在于认错的同时,用具体材料证明在韩国的生活基础、家庭关系和出境后的影响。结果谁也不能打包票,但在放弃之前,还有程序可以争取。被处罚之后因为遣送的问题发愁的,欢迎来找我—金毅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