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上诉人李加方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该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消费金融领域常见的合同纠纷类型,将对当事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认定产生直接司法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李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7002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员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披露的开庭信息涉及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案件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涉案具体借款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团队承办,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也将成为消费金融机构规范贷后债权追偿流程的相关参考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起诉李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消费金融行业常规的贷后债权追偿动作。该案件后续司法判决将明确双方权责,既有助于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债权,也能为其优化贷后处置流程、规范合规运营提供实操参考,属于正常经营范畴内的涉诉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布局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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