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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我市电动三轮车治理范围内,未取得备案登记通行证的电动三轮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禁行区通行。然而仍有部分三轮车驾驶人心存侥幸,10月23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电动三轮车治理行动,严查各类违规上路行为。

10月23日下午,在市区汤王大道和花戏楼路交叉口,一辆没有备案登记标志和通行证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进入治理区域内,被交警拦停。

“俺家就在这附近,想着骑车在附近办点事就回去。”还未等交警询问,该车驾驶人便称,自己刚申领残疾证,尚未办理电动三轮车相关证件,清楚电动三轮车禁行规定,只是心存侥幸,觉得在家周边短途骑行不会被查处。

交警对这名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在三轮车车身喷涂“已劝导”字样,告知其不得再次违规骑行电动三轮车。

在汤王隧道出口处,两辆封闭式电动三轮车,陆续从只能机动车通行的汤王隧道驶出,看到有交警执勤,竟试图拐弯逆行躲避检查,最终因车流量较大无法拐弯,被交警拦停。

经核查,两车辆均无备案登记标志和通行证。交警对驾驶人开展批评教育后,依法将两辆违规电动三轮车拖移。

现场执勤交警还发现,部分已取得通行许可的电动三轮车同样存在违规情形。一辆电动三轮车虽持有通行许可证,但通行证登记信息和车辆实际信息不符,驾驶人称自己更换了车辆。交警提示,更换车辆后,需到原通行许可办理点申请变更车辆信息。

据了解,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市中心城区北一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亳芜大道以北、木兰大道以西形成的合围区域内,除经审批通行的电动三轮车外,其他电动三轮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我市公安交管部门一直持续开展电动三轮车治理行动,严查各类违规上路行为。

“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电动三轮车存在未取得通行许可进入治理区域内,以及取得通行许可后,未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车证不符、闯红灯、未按规定车道通行等行为。”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谯城魏武大队花戏楼中队中队长史大飞介绍,对于未取得通行许可在禁行区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罚,同时将车辆拖移至治理区域之外。他同时提醒广大取得通行许可的三轮车车主,在上路行驶的过程中,要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记者 李锦文 曾莹莹 )

(责任编辑:常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