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中国,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特检院集团”)因利用“一车多牌、报检车未到现场、套牌检验”方式,在山东特检院集团所属青岛罐车检验基地通过年度检验,并取得由山东特检院集团出具的检验报告。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责令山东特检院集团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处罚内容显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57号)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依法应当吊销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应当在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涉及吊销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证据材料移送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依法予以吊销。建议处罚下达后,将违法行为证据材料移送逐级报送至总局。对山东特检院集团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二级审核负责人马加朋、三级审批负责人席光峰2人,建议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王卫、王海宝正因涉嫌制作虚假文件罪接受(公安部门)刑事调查。

官网显示,山东特检院集团创始于1978年,注册资本4亿元,作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专业科研与技术服务机构,该公司致力于为社会和客户提供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解决方案,以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服务成果,在客户与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间传递安全信任。经营范围包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以及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设备监理服务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