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不少人都留意到,针对公职人员房产信息的核查工作正在持续升级。很多以前部分人觉得可以钻空子、蒙混过关的办法,放到现在这套全国联网的数据核查体系面前,已经行不通了。
这里先把话说在前头,房产清查,不是不分情况一刀切,也不是否定公职人员合法收入购置的房产。核心目的,就是规范个人事项申报,查出利用职权谋取不当房产资产、刻意瞒报谎报、借名代持房产这类违规违纪问题。
很多普通老百姓也很好奇,这套升级之后的清查机制到底强在哪?为什么说现在不存在侥幸空间?哪些情形需要重点留意?过去流传的那些“避查套路”,为什么现在全部失效?
今天咱们全部用大白话来讲清楚,不夸大、不造谣,基于现行不动产联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制度来解读,把清查范围、核查逻辑、常见误区、处理标准一次性说明白,大家看完就能看懂这套监管升级到底好在哪,对于营造公平透明的环境有什么样的意义。
一、清查升级的核心底气:全国不动产联网,支持完整数据溯源
很多年纪大一点的人还记得,早年不动产登记没有全国打通的时候,各个省份、各个地市房产数据互相独立。一个人在A市有一套房子,跑到B市再买房,外地的登记信息本地系统查不到。极少数人就抓住这个漏洞,多地购置房产之后,申报的时候只报本地房产,外地房产选择隐瞒,抱着“跨地区查不到”的想法蒙混过关。
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经完成跨区域联网,各地不动产交易、登记、过户、抵押记录,统一归集入库。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核查的时候,可以调取完整登记档案,不光能查到当下登记在名下的房产,还能够往前溯源,调取历史持有记录。
重点就是这个数据溯源。
不少人之前想出来一个办法,查到风声之后,赶紧把名下多余房产卖掉或者过户出去,觉得房子已经不在自己名下,系统查不出痕迹。但溯源核查,不是只看当下产权证登记名字,过往的交易流水、转让记录、出资凭证,全部留有存档,删除不掉,篡改不了。只要曾经持有、实际出资、实际使用,相关记录都可以调取核实。
还有一点,不动产数据,还和税务、银行、民政多个部门的数据打通比对。买房的时候银行转账记录、契税缴纳记录、公积金贷款记录,全部可以交叉核对。资金从哪个账户转出,房款是谁支付,一比对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想要靠单纯过户、转移产权来抹掉过往痕迹,已经行不通。
这里要区分清楚:普通群众不能随意“以人查房”,不动产信息依法受到保护,只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法定部门,依照法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够开展核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查询别人房产,个人隐私保护规则依旧生效。
二、清查覆盖哪些群体?分清范围,不要笼统理解
很多人一看到公职人员房产清查,就以为所有体制内上班的人,全部一模一样标准核查,其实不是。
按照现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重点填报、重点查核对象,是规定范围内各级领导干部。当然普通公职人员,也要遵守纪律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事项,提拔任用的时候,同样会落实“凡提必核”。
简单划分:
第一类,规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每年都要集中填报家事家产信息,房产是填报核心板块之一,填报之后,会按比例开展抽查核实,提拔的时候必须核查;
第二类,普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按本单位纪律管理要求,落实相关申报报备要求;
第三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同样要按照对应的管理规定,落实资产报备要求。
不是只要在单位上班,就要每年全套填报一样的表格,不同层级岗位,核查频次、核查细则有差别,但是有一条底线所有人通用:如果房产是依靠职权带来的不正当收益购买,不管是不是重点抽查对象,一旦线索查实,都要依规处理。
很多读者会问,合法收入买的多套房产,如实申报之后会不会有问题?
答案很明确:资金来源合法,并且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就不存在问题。
比如多年之前合法经商积蓄、继承遗产、配偶合法收入购置房产,只要如实上报,资金来源说得清,经得起核对,不需要担心清查。清查打击的,是隐瞒不报、资金来路不正当、权力寻租得来的房产,不是正常合法资产。
三、过去流行的几种“钻空子套路”,现在全部失效
早些年,网上流传不少自以为聪明的办法,用来避开核查。随着联网+溯源比对落地,这些老套路,一查一个准,我们一条条拆解。
套路一:房产登记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亲戚名下,自己出钱自己住,以为不是自己名字,查不到。
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借名代持。
核查的时候,不会单纯只看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是谁。核心看三条:房款是谁出的,房子是谁长期居住使用,房租、增值收益归谁。
转账记录、物业费缴费记录、水电缴费单据,全部可以作为佐证。钱从公职人员本人或者配偶账户转出,长期自己一家人入住,只是房本挂亲戚名字,就算房本没有登记本人,查实之后,一样认定属于应当申报却隐瞒不报的情形,依规处置。
套路二:查到要核查,马上把房子卖掉过户,名下清零,觉得没有房产就查不出问题。
前面提到的数据溯源,刚好针对这种操作。就算房子已经卖掉,几年前的买卖合同、转账凭证、缴税记录全部存档保存,可以查到这套房产曾经的持有人、资金来源。如果当初买房资金来源不合规,就算已经转让,依旧可以追溯核查。单纯过户,没办法消除历史记录。
套路三:只申报本地房产,外地购置房产干脆不报,觉得跨省市数据不通,查不到。
全国不动产联网之后,跨区域房产登记信息可以依法调取。以前跨地区信息壁垒已经打破,多地置业,如果刻意隐瞒不报,抽查比对的时候,很容易比对出来,出现填报信息和登记信息不一致。
套路四:小产权房不用申报,没人查。
很多人误以为没有大红本的小产权房,不在不动产登记系统里面,不用上报。
虽然小产权房没有正式不动产权证,但是如果实际出资购买、长期占用使用,属于重大资产,刻意隐瞒不报,一旦线索被核实,同样会被认定为隐瞒相关资产情况,承担相应纪律责任,不能当成避风港。
套路五:共有房产,觉得自己占的份额少,可以不用填报。
按规定,和别人共有的房产,同样需要如实填报,注明所占产权份额,不能因为份额不大,直接跳过不报。
这几套曾经有人尝试的办法,放在现在的核查体系面前,全部行不通,不存在可以侥幸蒙混过关的漏洞。
四、房产填报的时候,最容易漏掉、错报的几类房产
不少人不是故意隐瞒,是自己对填报范围理解不到位,无心漏报,最后造成填报不一致,受到提醒处理,这一点也要重点说明。
按照权威解读,下面这些房产,很多人容易漏掉:
1. 已经签完购房合同,房款付了,但是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的新房;
2. 有独立产权证书的车库、储藏室,部分填报清单里面要求一并上报;
3. 婚前自己名下房产,婚后没有过户,同样属于本人房产,需要填报;
4. 继承、赠与拿到手,还没有完成过户登记的房产;
5. 拆迁安置房,已经交付入住,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的。
还有一类情况,房子在前一年已经卖掉过户,填报的时候觉得房子早就不在了,不用写进去。部分填报要求里面,当年发生房产买卖、赠与,房产变动情况也要写明去向,不能直接忽略这段记录。
无心错报、漏报,和主观故意隐瞒不报,处理尺度不一样。无心填报出错,情节轻微,可以提醒纠正、补报;主观刻意隐瞒,查实之后,处理就要重很多,诫勉、取消提拔资格、岗位调整,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查实房产是受贿所得,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什么要推进房产核查升级?普通人能获得什么好处
很多普通老百姓会问,花这么大力气完善联网核查,最终意义是什么,和我们普通人有关系吗?
第一,能够进一步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少数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房产、用公款或者管理服务对象输送的资金买房,本质就是侵占公共利益,损害普通人的切身利益。完善核查,就是堵住漏洞,防范这类问题,维护社会公平。
第二,营造更加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拔干部的时候,资产情况核查到位,把刻意瞒报、资产来历说不清的人挡在提拔通道之外,让真正清正廉洁、踏实干事的人得到重用。
第三,推动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全国统一联网,不止用于公职人员资产核查,普通人办理异地不动产相关业务,后续也能逐步实现材料互通,少交重复材料,办事更加方便。
第四,维护公职队伍整体公信力。绝大多数公职人员都是踏踏实实干活,收入清清白白。少数人非法获取多处房产,如果得不到查处,对老老实实、奉公守法的公职人员,本身也不公平。清查整治,保护奉公守法的大多数,清除少数违规人员,提升群众对公仆队伍的信任。
这里也要客观看待,不能一看到公职人员有多套房产,就默认一定有问题。还是回到最核心两条标准:资金来源合不合法,有没有如实申报。合法收入购置,如实上报,完全合规,不能随便揣测、胡乱举报。
六、常见疑问集中解答,把大家心里疑惑说清楚
疑问1:这套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系统,普通人能不能随便查别人房子?
答:不能。不动产登记信息受法律保护,查询权限严格管控,只有监察、公安、法院等法定部门,凭正规手续,办案核查的时候才可以调取,普通人没有权限随便查询其他人房产信息,个人隐私保障没有放松。
疑问2:已经退休多年的公职人员,还会不会核查以前房产?
答:如果有相关线索,发现任职期间存在违纪违法取得房产,即便已经退休,依旧依规开展核查处置,不会因为退休就一笔勾销。
疑问3:夫妻一方是公职人员,另一方做生意赚钱买房,要不要申报?
答:按照规定,配偶名下房产,属于填报范围之内的,同样要如实填报,核查的时候也会核对资金来源,配偶合法经营收入购置房产,如实上报,没有问题。
疑问4:如实申报之后,会不会因为房产多,直接被认定违规?
答:不会,核查重点不是房产数量,是两件事:有没有如实报、钱是从哪里来的。数量多,但是全部是多年合法收入、继承所得,如实填报,完全没问题。
疑问5:如果填报之后发现填错了,怎么办?
答:如果自己自查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以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申请更正,主动说明、情节轻微的,处理方式会宽松很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拖着不改。
七、理性看待清查,把握两条核心底线
综合整套制度来看,房产清查升级,本质上就是监督手段数字化。以前靠人工报送、人工核对,难免存在漏洞,现在依靠大数据交叉比对、历史溯源,监督变得更加精准。
对于广大公职人员来说,两条底线一定要守住:
一是如实申报,不要自作聪明玩代持、隐瞒跨区域房产这类操作,数据溯源之下很难藏得住;
二是守住资金来源底线,房产购置资金,必须是合法收入,不能利用职权收受房产,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出钱帮忙买房。
对于普通老百姓,我们看待这件事,也要理性,不要走极端。一方面支持完善监督,打击非法敛财;另一方面,不要看到公职人员家庭有多套房产,就先入为主认定存在问题,以最终核查结论为准,不信小道消息,不传没有证实的传言。
总结
最后把核心要点简单复盘一遍:
1. 公职人员房产核查升级,依托全国不动产联网,支持完整历史数据溯源,单纯过户、代持、跨区域隐瞒等老办法很难蒙混过关;
2. 核查不是一刀切,合法收入购置并且如实申报的房产,不会受到处理,重点查处资金来源不当、故意瞒报房产的行为;
3. 代持小产权房、异地房产、共有房产、还没有办证的新房,都是容易漏报的类别;
4. 不动产信息严格保密,普通人不能随意查询他人房产,查询权限仅限法定机关依法办案使用;
5. 推进核查升级,目的是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维护公平,保护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公职人员,提升群众信任。
监督手段持续完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任何试图利用漏洞隐瞒非法资产的行为,被查出的概率越来越高,不存在长久的侥幸空间。
今天聊到这里,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大数据联网核查公职人员房产这件事,能不能更好的守住公平?你还知道哪些容易出现瞒报资产的情况?欢迎评论区理性交流讨论。想要持续了解民生政策、制度科普内容,可以点赞关注账号。
免责声明:本文为公职人员资产申报、不动产联网制度正向科普解读,具体核查范围、处置标准,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官方规定为准,不构成专业执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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