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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有人强行超车,太危险了!

象州交管:收到,马上查!

开车上路,最怕遇到什么?不是前车慢,而是有人把马路当赛道,把超车当“见缝插针”。近日,象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小型轿车在对向来车时违规强行超车,行车记录仪拍下惊险瞬间……

网友举报,交警速查

2026年10月6日,象州交管接到网友举报称:在国道G355线石龙往象州方向某木业公司路段,对向有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违规强行超车,险些发生交通事故,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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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象州交管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相关路段监控视频,并与网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进行仔细比对,最终确认涉事车辆为桂A1****黑色小型轿车,驾驶人为陈某。

据调查,10月6日17时19分,陈某驾驶桂A1QB**黑色小型轿车,沿国道G355线象州往石龙方向某木业公司路段行驶。当时,前方有一辆大货车低速行驶。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已经越来越近。但陈某心存侥幸,觉得“能过去”,于是方向盘一打、油门一踩,强行超越前方大货车。就在超车过程中,对向车辆已到眼前,两车擦肩而过。隔着屏幕,都让人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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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驾驶人陈某到象州交管接受处理,承认了自己违规强行超车的事实。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硬核科普:为什么“对向来车时超车”这么危险?

01

相对速度大,反应时间短。

超车时在加速,对向车也在行驶,两车相对速度可能是速度之和。一旦判断失误,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往往只有几秒。

02

正面相撞风险极高。

强行超车时,一旦避让不及,不是简单剐蹭,而是正面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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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货车盲区大、车身长。

超大货车需要更长距离、更长时间。如果对向有车,等于把自己夹在“前车”和“对向车”之间,危险成倍增加。

04

国道不是赛道。

G355线车流复杂,厂区、村庄、路口多,视线随时可能被遮挡。你以为抢的是几秒,其实赌的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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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一句话:对向有车、会车可能,别超!

来宾交管提示

别把侥幸当经验,别拿生命抢时间。遇到大货车,不尾随、不并行、不抢超。对向来车时,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弯道、坡道、路口、窄桥、隧道、视线不良路段,不要强行超车。

曝光不是目的,平安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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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次超车都多一分清醒

让每一段回家路都少一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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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李 晨

审核:龚 莫

责编:盘罗婷

视频:庾 璇

来源:象州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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