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坤某公司与阜新富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丽地产公司”)发生诉讼纠纷,因该案涉嫌虚假诉讼、非法经营等复杂案情,涉案款项被冻结11年,一直未予执行。
没想到,坤某公司的代理律师,通过与沈阳一家突击成立才5天的小公司,串通炮制千万律师费转让的虚假债权,并通过法院诉讼,执行走了600余万元的所有冻结款项。
2026年4月28日,富丽地产公司向案件审理法院沈阳浑南区人民法院提交举报信;2026年5月7日,向沈阳浑南区公安局提交了控告材料;
2026年6月9日,又向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负责人写信举报;2026年9月30日,富丽地产公司到辽宁省公安厅反映该虚假诉讼案件。多份材料,直指该案借虚假债权转让、空壳公司打假官司,其真实目的是争夺执行财产,案件涉嫌虚假诉讼。
01.
注册5天即起诉,万元空壳公司只为“抢资产”
因往来款纠纷,阜新坤某公司与富丽地产公司发生诉讼纠纷,因该案涉嫌虚假诉讼、非法经营等复杂案情,阜新市委、市政府对此案高度重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涉案财产1000万款项11年来一直处于冻结状态未予执行。
未料到的是,沈阳睿某公司、在注册成立仅5天后,于2025年3月25日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阜新坤某公司偿还债务。
诉讼过程中发现,所谓的债务,是律师王某刚与阜新坤某公司、沈阳睿某公司负责人王某远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合同。
按照沈阳睿某公司的说法,该笔债务系律师王某刚代理坤某公司案件过千万元的律师费。
诉讼过程中,被告阜新坤某公司当庭承认,该债权债务为双方虚构,由坤某公司配合原告应诉,取得判决目的是为了执行富丽地产公司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
工商信息显示,沈阳睿某公司2025年3月20日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仅1万元,股东为阜新本地个体商户王某远。自成立至涉诉,该公司无办公场地、无业务流水、无纳税记录,全程未开展任何实际经营活动,是典型无资产、无人员、无业务的“三无空壳主体”。
更反常的是,沈阳睿某公司注册仅5天,便以原告身份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坤某公司,索要千万余元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庭审全程毫无对抗性:被告坤某公司当庭全盘自认千万债务,双方快速走完庭审流程,顺利取得生效民事判决。
对此,富丽地产公司认为,其目的就是凭借法院生效债权文书,睿某公司可参与执行款分配,直接稀释、侵占富丽地产公司的合法财产权益。
业内司法人士表示,实践中,大量虚假诉讼均采用“新设空壳公司承接虚构债权”模式,低成本注册、无经营痕迹、成立即刻起诉,是识别恶意诉讼牟利的核心特征,这类主体本质是各方用来套取司法文书的工具载体。
02.
千万债权转让无对价,纸面协议无真实交易支撑,更像炮制的虚假债务
支撑整场诉讼的核心证据,是律师王某刚与坤某公司、王某远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
但全案卷宗、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等材料中,没有任何银行转账、收条、抵账协议等凭证,能够证明睿某公司、坤某方曾向王某刚支付分文债权转让对价。
本案中,无偿转让大额债权本身违背市场常理。
2026年5月7日,富丽地产公司以沈阳睿某公司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实名向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报案。办案民警曾明确告知富丽公司,律师王某刚向公安机关承认自己不方便出面诉讼,才通过所谓的债权转让,让睿某公司出面诉讼。
但该说辞无法解释无对价、空壳受让方、庭审自认等一系列反常事实,难以自圆其说。
03.
代理费债权归属律所,案涉债权诉讼疑似虚假诉讼,债务源头办案机关被质疑未核查
按照律师王某刚的说法,本案债权的源头,是阜新坤某公司与沈阳某律所签订的诉讼风险代理合同,其不便出面诉讼,才转让给沈阳睿某公司。
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法律服务产生的代理费债权所有权归属于律所,承办律师仅享有内部提成结算权利,无权单独对外转让千万余元规模的债权。
据了解,王某刚先后在沈阳两家律所执业,作为坤某公司的代理律师,参与对富丽地产的系列诉讼,却绕开所属律所,未取得律所盖章授权、债权转让书面追认文件,私下以个人名义处置本属于律所的代理费债权,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权处分行为。法律人士认为,该债权转让属于无效行为。
还有,律师服务费依法须由律所签约、对公收费并开票报税,律师仅可拿提成,无权私自处置代理费。王某刚私下转让代理费债权,绕开法定流程,既违反《律师法》,属于严重执业违规;若千万级债权通过执行回款,还会造成税款流失,涉嫌逃税。
富丽地产公司表示,更重要的是,迄今为止,其作为利益相关人,在数次报案后,公安机关对本案的核心事实,即律师王某刚供职的律所与坤某公司是否签订真实的千万诉讼费用代理合同,公安机关是否进行核查,该公司未得到答复,如果律所未签订该合同,则本诉讼案件涉嫌构成虚假诉讼,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富丽地产公司表示,希望沈阳市公安机关,依职权全面调取本案工商资料、银行转账、律所委托档案、税务记录等材料,全链条查明相关事实。
相关法律人士呼吁,近年来,假借债权转让、空壳公司打假官司争夺执行财产的案件持续增多,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税务机关建立协同核查通道,对律师参与虚假诉讼、企业恶意串通炮制债权的行为从严查处,大幅提升违法成本,斩断借助虚假诉讼掠夺企业资产的灰色链条,守住司法公平底线,营造良好的营商和司法环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