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都的宫灯亮起时,十六名宫女围着灯火旋转。佛像在侧,皇帝在座,番僧也在场。后来的人回看这一幕,把它当成大元垮塌前的一张剪影,像陈后主那曲《玉树后庭花》一样,被骂作亡国之音。
宋代诗人讲过“脏唐臭汉”,元朝也没躲过这四个字。汉唐的荒淫故事流传太广,元朝的许多细节却被时间压进灰里。明清读书人翻《元史》,忽然撞见“十六天魔舞”“演揲儿法”“供养女妇”这些冷冰冰的字眼,再想到大都城破、宫车北遁,才意识到这个“幅员万里”的大元,灭亡前夜的宫里是什么景象。
天子、藏地僧侣、宗室勋戚共聚一屋,男女赤身露体。佛法和密宗的称号,到头来竟成了一幕纵欲狂欢。若不去追溯前面的缘由,单说宫廷如何胡来,就极易掉进“亡国必有女祸”那种陈旧说法。元朝往事绝非仅有一位糊涂君主与几回荒唐宴饮,它连着蒙古征战、藏传佛教进入中原、西番僧人特权肆意、汉地社会遭掏空,最终延伸到元顺帝那处烛光暗淡、烟气弥漫的禁内。
起点并非顺帝,而是他敬奉的先祖忽必烈。忽必烈巩固汗位之后,为把西藏与蒙古的统治资源拢到一处,很早便留意藏传佛教。彼时西藏最强的一支是萨迦派,元世祖给萨迦寺那位高僧八思巴加封“帝师”,命他掌管西藏佛事,同时兼理军民事务。自此,藏传佛教不再只是某一地方的信仰,而变成帝国治理结构中的一块。
打那以后,西番僧一批接一批进入中原。元朝朝廷赋予他们的政治、法律身份极高:身带金字符牌者,见地方官不必行礼拜见,也不会被搜查,驿站无偿供应食宿;其中不少人还被赏下免赋、免役的优待。
元朝《食货志》记载得很清楚,僧人道士所属寺观的田产有许多不用缴税,于是“良田多入寺观”。百姓的耕地一再被吞并,收上来的田租反倒记进僧院名下。
此时的“僧”,早已和常人心中那种清贫形象相距甚远。特别是一些西番僧人,打着“佛法”旗号,在当地横行霸道。史籍笔法虽收敛,保存下来的语句却刺目。
“受人献美女宝物无算。”“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迫逐男子,奸污女妇。”
上述内容出现在元代文献、后世汇编的杂史,还有明代学人叙述元末政事的文字中。措辞虽有克制,仍描出大体情形:西番僧人结队乘马,在北边各州往复穿行,驿站住不下,便强占百姓房屋,将男人逐走,留下女子任意凌辱。
何以无人过问?因为最高掌权者替他们撑腰。忽必烈以后,仁宗与英宗,还有文宗等数位君主,都不同程度地推崇藏传佛教。
轮至顺帝,宗教风气愈益朝“密宗”一侧倾斜。此处务必讲明白:藏传佛教自身乃是庞大复杂之体系,里面既有谨守戒条的派别,也有苦修的高僧,不可径直视为“淫祀邪教”。症结在于当时掌权者特意抬高、扶植,并让其踏入宫廷核心的那一路“密教”做法;若干本来极具象征、隐喻意味的“男女双修”理念,被推向极端的世俗化与肉欲化,全然变味。
顺帝在位后期,从《元史》和《明史》,再加上后代笔记,能拼出个大概:有位对政务毫无兴致的君主,身边围着一群番僧、皇亲、宦者转,他们用“法门”“密宗”“房中术”诱哄他,使他确信,放任情欲同样能成佛,男女双修便是最迅速的解脱途径。
“乃诏以西天僧为司徒,西蕃僧为大元国师。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谓之供养。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无所禁止,丑声秽行,著闻于外。”
短短数语,差不多已将内廷的丑相说透。
所谓“取良家女,为之供养”,放在寻常佛教说法里,原意应是信众向僧人施舍衣食,为其护法、修福。可到了顺帝朝,“供养”竟化作把清白人家女子径直送至番僧身旁充作性奴,三四人编作一组,日夜服侍。那些僧人还引以为荣,仅仅把皇帝看成放大版的“同修伙伴”,将皇宫弄成纵欲之所。
“十六天魔舞”便是在这般情形下冒出来的。据《元史》所载,顺帝向番僧学会“演揲儿”之法,此词源自蒙古语音译,大约是说一种把房中术同密宗仪轨混在一起的修练办法。为配合这门法门,他下令在宫内选出十六名宫妓,各用“三圣奴、妙乐奴、文殊奴”等称号,象征佛教里的诸天、菩萨以及天女,排成一支舞。史书称,此舞所表现的内容,正是“密宗之义”。
“凭谁为问天魔女,唱得陈宫玉树声。”“自古国亡缘女祸,天魔直舞到天涯。”
此舞如何跳法?正史下笔极省,后来诗人倒提供了更露骨的想象余地。宋讷于《壬子秋过故宫》中留下这些诗句。在他看来,“天魔舞”已非某场宗教仪式,而像陈后主宫中的歌舞那样,代表着沉迷声色、不理朝政的亡国之象。
“八郎者,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狎,甚至男女裸处……”
其意是说,顺帝的亲弟以及受他倚重的亲近大臣,一同在皇帝跟前同那些“天魔女”玩闹调笑,乃至赤身相见,聚众宣淫。舞已不单纯是舞,而成了借舞起头的一回“多人运动”。
宋讷路过旧宫遗址,脑中浮现昔日延春阁、御花园,留下“霓裳宫女吴船载,胡服朝臣汉驿趋”“延春阁上秋风早,散作哀音泣播迁”这些句子,将元末乱局与宫内腐靡牵到一处。像霓裳羽衣一般的宫女,被船只一批批载走;从前身着胡服朝见的官吏,慌乱逃走,皇宫里只剩秋风与哭音。
元顺帝起初并未想把禁中变成“大型春宫”,他是一步步陷下去的。起先对藏传密宗生出兴致,把番僧尊作“西天僧”“西蕃僧”,赐国师之号,授予权柄,又将“供养”之制引入宫内,容许他们收纳良家女子取乐。随后本人修炼“演揲儿法”,发觉这套“法门”竟真能使气力变强、欲念更盛,慢慢便离不开了。再到后来,妹夫与亲戚们抢着向他推荐“高僧”,说这位会双修,那位懂某种密法,一时之间,“双修术”成了后宫最风行的玩意儿。
双修之说,其本来的理论乃是以男女交合象征阴阳相济、空性与智慧融合,原本属于极为抽象的宗教隐喻。但进了顺帝内廷,却被不折不扣当成“多姿势性交”的技法课本。皇帝为着“修行”,大量征召民间女子入宫“实习”,公然在白昼宣淫。
某些记载甚至说:每当有新的宫女进宫,得先“奉番僧一夕”,用来表示对佛法以及贵僧的“尊敬”。这一细节,在晚明到清初的笔记里反复出现,纵然有夸大成分,也不难想见那时百姓对“僧官合流”何等反感。
最叫人惊骇的,是后来演化出来的“开红”风俗。后代个别史料写道,元末若干地方有此等离奇“规矩”:百姓家的姑娘到了该出嫁的岁数,须先送进寺院,让僧人“破身”,宣称这是在替她“开红”“驱晦”,之后方可成婚。
这种讲法在正史里查不到清楚条文,多数见于明代学人以及地方志杂记。然而拿当时番僧在各地胡作非为的记录来对照,它便不那么像天方夜谭了。就算不将之视作通行全国的制度,也足够表明一种极端社会心态——百姓已不把番僧看成“僧”,反而把他们的奸暴说成无可奈何的“仪式”,用宗教外壳遮盖羞辱。
如此风气,怎会仅限宫中?元顺帝周围的勋戚权臣,看在眼中,也照样效法。一个已无法挽回的大帝国行至末路,官吏、豪强、军阀都清楚,天色将暗,无人能再撑住这片天。于是不少人干脆随皇帝一同躺平:能享乐一日便享乐一日,能多捞一分便多捞一分。
朝中宰相“无策奏岩廊”,再无人肯冒险进谏。宋讷诗中那句“相臣无策奏岩廊,倾国倾城总祸殃”,表面仍像“红颜祸水”的旧调,回过头看,更像在斥责整个集体失职的掌权阶层——你们将过错推给后宫佳人,把罪状安到“天魔舞”身上,偏偏不敢说自己当年怎样默许、怎样配合、怎样一道沉沦。
同一时期,蒙古统治集团自身也分崩离析。各地色目人以及蒙古贵族同汉人官僚之间纠纷不断,各处起事接连发生。红巾军南北征战多年,朱元璋趁势壮大,自封吴王,一步步向北用兵。元廷反而把许多气力花在法事、后宫欢娱上,军事与政务烂到透顶。
顺帝面对外局,一味退让,对北方各部掌控日渐减弱,只能凭旧日根基支撑局面;至于南方战事,他又缺少决断,只会在输赢之间反复动摇。
1368年时,朱元璋于应天府登基称帝,改年号为洪武,派徐达、常遇春领兵北伐。明军一路势不可挡,逼近大都。此时元顺帝早已没有心思布置有效防守。《元史》写道,他慌忙逃走,将汗位和大都一并丢在华北平原,带着宗王亲贵、匆忙收拾的珍宝,以及许多后宫女子往北去,退到上都、应昌,最终成为人们所说的“北元”。
按后人推算,顺帝此番出走,把宫女中的“九成”都带走了,大都仍留下五百多人。朱元璋进城后,看到这些遭抛弃的女子,做了一件在当时显得相当“反差”的事:让人替她们登记户口,尽量遣返原籍;查不出来源的,就择配给百姓成婚,使她们重新过民间日子。史籍还称,其中一名高丽女子,也被朱元璋专门送回高丽。此事在明人笔记和《明太祖实录》里都有反映,后来常被用来衬托朱元璋的“惜人之心”。在一片残破景象中,这五百余名宫女,既成了元朝淫靡风气的余音,也成了新朝当权者塑造形象的机会。
可是,元顺帝带走的那些“三千佳丽”,并未马上从史册上消散。北元退往塞外之后,带过去的不仅有若干残留的皇族名号,还有全套已然腐坏的生活习气。不久,各地贵族与上层将领又纷纷买进高丽女婢以及汉人女子,以填补丧失的宫廷享乐。藏传密宗在明代上层仍颇流行,一些藩王、勋贵照旧迷信高僧“加持”,密教双修的说法也不时能听到,只是很难再像元末那样公开、毫无顾忌。
回望这段往事,民间常用一句话作结:元朝灭亡,被说成亡在“天魔舞”;隋朝灭亡,被说成亡在炀帝龙舟;陈朝灭亡,被说成亡在《玉树后庭花》;唐朝灭亡,被说成亡在杨贵妃。这种“亡国必有女祸”的论调,说着顺嘴,听着痛快,却极易叫人看漏真正的病根。
“十六天魔舞”固然荒唐,也代表着掌权集团的腐化,可它并非元朝覆灭的根源。真正的病根则在于:
蒙古掌权者多年对汉地施行压制之策,民族等级壁垒分明,积怨到了爆裂地步;
财赋与田地大量被蒙古贵族和色目豪强以及宗教机构把持,民众税负沉重,社会上升通道僵死;
无论对外还是对内,都缺少有效治理,武备废弛,边防守备松散,各地暴动如星火燎原;
面对这种形势,最高掌权者甩掉了“帝国舵手”应负的责任,转而把心思放到宗教幻象与肉欲享乐。
元朝并非让几支舞毁掉的,而是被一种共有的懒散与纵欲推到了悬崖边。皇帝借女色与密宗麻醉自身,贵戚靠特权与掠夺麻醉自身,番僧拿圣号遮蔽欲念,官员以沉默替自己开脱,百姓则在压抑、贫困里爆发。到这一步,“天魔舞”仅仅是个恰巧被人瞧见的出口,一个能被大书特书的象征。
宋讷立于元故宫残址旁,写下:“禁路随人不忍行,临风立马倍伤情。”他所见的不只是残墙与野草,还有一个王朝昔日的雄心——“千年王室山河壮”——以及最终那轻飘飘的结局——“万里宫车社稷轻”。宫车向北一走,社稷便如从车上掉在路旁的行囊,再没人去捡。
后世之人总爱把元朝荒淫与汉唐并排比较,称“脏唐臭汉,淫元不逊”。这种说法有其形象之处,却易忽视一个事实:差不多每个走到尽头的王朝,都出现过相近的暗影。汉有黄门宦官擅权,外戚干预朝政;唐代则见藩镇割据、宦官统兵;宋代则呈积弱、冗兵冗费之弊;明代则有东林党争,也有宦官酷吏;清代则见八旗废弛、鸦片侵蚀。荒淫不过是一层皮,真正把这张皮撑起来的,是制度败坏、权力滥用、责任缺失。
元朝后宫混乱,特别是顺帝年间的“十六天魔舞”“演揲儿法”“供养良家女”,叫人难受,有些细节甚至读来恶心,这些都无需粉饰。然而若把罪责统统推给几个“妖僧”、几名“妖女”,便又退回那种既古老又省事的说法中。历史的苛刻就在于,它不容忍这样轻巧甩锅。
当年那些被逼“供养”的良家女子、被送入寺院“开红”的女子、慌乱间被遗弃于大都城中的宫女,她们既非元朝覆亡的祸首,也不是人们说的“红颜祸水”,不过是被时代当成耗材的人;真正握权的人,却藏到她们背后,藏到“密宗”“双修”“天命已尽”之类的托词后面。
若再说到“十六天魔舞”,或许更该换个角度来看——将它视作一面镜子,照出一个王朝临终时的精神面貌:从天子到臣僚,都清楚帝国已满是疮痍,却仍旧宁可浸在宗教幻象与肉欲快感中,不肯直面风雨将至的真实世界。这种集体逃避,比任何一场艳舞都更该引起警觉。
说到底,史册里的“天魔舞”早已停下,而后人会不会再跳相仿的舞,只能看每一代人怎样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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