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亳州新闻网)
转自:亳州新闻网
亳州新闻网讯 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骑车人受伤还要承担主要责任。近日,利辛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6年3月,张某骑电动自行车逆行且闯红灯,与正常直行的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张某踝关节骨折,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违法通行是事故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李某存在疏于观察的情形,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逆向行驶、闯红灯,存在重大过错,结合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应当依法减轻李某的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当事各方达成协议,张某各项损失核定为16.8万元,由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剩余损失按照次责比例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这起纠纷一次性了结。
办案法官表示,交通事故定责,看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和事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不会简单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强弱划分责任。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一旦有交通违法行为并引发损害后果,都要为自身过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记者 李锦文 通讯员 李建)
(责任编辑:常艳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