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融信澜郡小区已解聘原有物业公司,业委会在社区、物业站的指导下,启动新物业选聘工作,两次组织候选企业进入小区开展现场踏勘均受阻,踏勘工作无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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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旧物业提出,参选企业进场踏勘必须提供企业介绍信。业委会认为该要求并不合理。两次带候选物业公司进场,均受到旧物业条件限制,踏勘没能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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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事联系原物业方,工作人员表示后续会安排公司人员作出回应,截稿前,仍未收到对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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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小区共有区域管理权归全体业主及业委会所有,业委会有权安排候选新物业进场踏勘;物业已经被业主大会依法解聘,应当配合交接工作,旧物业要求提供企业介绍信才允许进场,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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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社区、物业站多方协调,确定折中方案:每家候选企业可派两名人员进入小区,业委会签署安全责任书并派出两名代表一同到场,踏勘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业委会表示,小区后续将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从三家候选物业企业中投票选出最终服务企业。同时希望原物业配合交接,保障选聘工作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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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解除之后,原物业应当配合新物业完成交接工作,不得设置障碍阻挠进场勘查。遇到物业交接纠纷,业主、业委会可以寻求社区、物业主管部门介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