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自认为是法制观念比较强的人,但在一些具体的案例中却经常发现我对法律的实践缺乏最基本的认知,显得特别法盲。
比如抓到有人偷东西,而且是多次偷东西,我们一般都会认为属于盗窃对吧?情节轻一些,金额不太大的,由公安部门治安处罚,情节比较重的,移送法院判刑。这是我对中国法律的浅薄认知。
然而实践却让我狠狠打脸,原来抓到盗窃还可以调解的。
封面新闻报道了一个近日发生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的真实案例:
市民简女士发现家门口的快递接二连三丢失,总共六七个包裹没了,总价值700元左右。为了找到丢失原因,简女士在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终于找到了作案的人。
原来,是住在同一栋楼的邻居拿走了快递,监控拍得清清楚楚,证据确凿。
要说简女士也是真的善良,找到作案人之后她都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上门找这位邻居沟通解决。诉求也很简单:
先赔钱,偷了多少赔偿多少,再道个歉,保证以后别再偷快递,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这点要求不算高吧?要我说简直都有点软弱了,但还是尊重她做人留一线的选择。
但奇葩的来了,偷快递的这位邻居可不是什么善茬,人家说了,赔钱可以,道歉免谈。并且,偷快递的人还反过来指责简女士“小题大做”、“故意找茬”。
碰上这样毫无廉耻还倒打一靶的人,就算再好脾气的人也忍不了啊。于是,简女士愤而报警。你不好好说话,那就让公安来跟你说。
剧情推进到这里,按我猜想,那肯定是人民公安带着锃亮的银手镯来把盗窃嫌疑人带走了吧?毕竟监控证据也有,当事人自己也承认并赔钱了,盗窃事实板上钉钉,多次作案性质恶劣,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行政拘留最合适不过。
然而,现实社会不是这样的。至少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不是这样的。
公安到来后,第一时间组织了受害人简女士和偷窃者之间的调解。你没看错,不是抓人,是调解。
然而调解并没有成功。偷快递这家人的原话是:
“我们赔了钱了,还想怎样?”
于是民警本着“化解邻里矛盾”的原则组织了继续调解,依然没有成功。偷快递这家人的原话是:
“拿个快递多大点事,至于吗?”
民警工作非常耐心,继续调解,劝偷窃人向简女士道歉,然而依旧没有成功。偷快递这家人的原话是:
“她那就是故意讹人,我们凭什么道歉?”
直到这时,民警才终于意识到调解不可能达成目标,也终于意识到了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用。
偷快递的这位终于被抓了起来,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长达
4天。
嗯,你没看错,虽然法律规定的是拘留5天以上,但公安部门考虑到偷窃者已经赔偿损失,依法适用减轻处罚,实际拘留4天后回家。
考虑到公安部门肯定比我更懂法,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为什么戾气这么重:
第一,偷几个快递包裹,邻居之间的小矛盾而已,多大点事,肯定调解优先,为什么我总想着一上来就抓人呢?
第二,人家虽然偷了东西,但已经赔钱了,可见态度良好可以改造,理应从轻处理,为什么我还想着要从严从重处罚呢?
第三,公安民警工作本来就很辛苦,还要抽出时间反复调解邻里矛盾,简女士也是不懂事,人家不道歉你就不能忍一忍吗?非得报警……
呼~~~~~~~~
深呼一口气,平复内心,我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是多么肤浅,也深刻反思了自己的戾气为什么这么重。
各位读者朋友,你们也跟我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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