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近日下发上证科创公监函〔2026〕0057号监管决定,针对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芯股份,证券代码688110)及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蒋学明的相关违规行为,作出予以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该决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此前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作出,直指公司在子公司管控、财务信息披露环节存在的合规漏洞。
根据监管函查明的违规事实,东芯股份的相关问题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对境外子公司Fidelix Co.,Ltd管控较为薄弱,未执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监管要求;二是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披露不准确,2018年12月子公司Fidelix对外完成一笔金额为273万美元的存储芯片销售,东芯股份在该笔交易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于2019年违规确认对应收入,后续又在2022年对该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坏账,直接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失实。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不同版本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监管规定。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蒋学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本次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违反了其本人签署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相关承诺。
上交所指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东芯股份及蒋学明作出监管警示的决定,同时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本次违规事项全面落实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环节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提升公司合规运作水平。
按照监管要求,东芯股份需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完整整改报告。上交所同时强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要求,后续需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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