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执行案件,执行干警通过耐心沟通、规范履职、稳妥处置,顺利完成涉案土地交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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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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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甲与武乙系同村村民。早年武甲外出务工,将0.6亩承包地交由武乙代为耕种管理。后双方因土地返还事宜产生争议,武甲遂将武乙诉至文水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出具调解书,明确涉案承包地权属归武甲所有,武乙需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土地。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武乙未按期履行返还土地义务,武甲遂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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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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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乙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开展工作、现场对其释法明理,反复告知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及拒不履行的不利后果。同时,执行干警多次与村干部协商,共同对被执行人开展思想疏导和劝解工作,并在涉案地块现场张贴腾退公告,进一步明确履行要求、释明法律责任,但武乙仍拒绝履行。面对武乙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武乙终于放下侥幸心理,同意返还土地。执行干警监督武乙核对土地边界、清理地块杂物,并全程录音录像,顺利将涉案0.6亩承包地交付申请执行人武甲,该起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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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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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判决书具有法定强制执行力。案件当事人应当自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消极拖延、拒不配合履行。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当事人,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视情节依法予以惩戒,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贺旭鹏
来源:执行局
编辑:李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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