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饭圈”乱象多发,“刷关”追星、机场聚集、代拍围堵等行为屡禁不止。
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诉舒某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披露了某航空公司外包公司的一名电话客服因出售明星艺人航班信息而获刑的详情。
舒某屏热衷追星,长期活跃于“饭圈”网络群组,知晓群组内存在粉丝长期跟拍、收费代拍、出售明星艺人行踪轨迹信息牟利等乱象。
在发现出售明星艺人航班信息可以非法牟利后,舒某屏利用职务便利登录航空公司系统查询明星艺人航班信息,并通过该网络群组对外出售。航班信息遭泄露后,相关明星艺人被粉丝用于实施跟拍、陪飞或者“刷关”,严重侵害其隐私权,扰乱机场和航空公司的正常运转秩序,造成潜在的公共安全风险。
据最高检透露,2021年10月至2024年4月,舒某屏利用航空公司系统查询并出售明星艺人航班信息,涉及30余人、100余架次航班,非法获利1万余元。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舒某屏向他人出售的信息均为个人的待出行航班信息,属于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该类信息能够准确锁定特定乘客未来特定时段所处位置,属于行踪轨迹信息。舒某屏出售行踪轨迹信息100余条,非法获利1万余元,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2月18日,朝阳区检察院以舒某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舒某屏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2月11日,一审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舒某屏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其承担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检察机关在严把案件实体认定的同时,高度重视涉案财物依法处置工作。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判决虽对舒某屏定罪处刑,但未依法追缴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属于适用法律不当。2025年2月21日,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2025年4月28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追缴舒某屏的违法所得。
记者了解到,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舒某屏非法获取并出售明星艺人行踪轨迹信息,侵害众多人员个人信息,易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助长“饭圈”乱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要求舒某屏依据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1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修复被损害的公共利益,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舒某屏已实际履行相关义务。
据介绍,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非法获取、出售明星艺人等公众人物个人信息,是滋生各类“饭圈”乱象的重要源头,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铲除滋生“饭圈”乱象的重要源头。航班信息如果能够准确锁定特定自然人未来特定时段所处位置,属于行踪轨迹类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多涉及涉案财物处置,法院判决未追缴违法所得的,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提出抗诉。检察机关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评估犯罪行为是否损害公共利益,适时依法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要求被告人在上缴违法所得、支付罚金的同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等相应民事责任,实现刑事追责与公益保护有机统一。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