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航班信息,80块钱。

从航空公司的客服系统里查出来,转手卖给追星的粉丝,粉丝再以180块钱的价格卖给别人。一来一回,大家都有钱赚,只有坐飞机的那个人,可能还不知道自己的行程已经被人卖了。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跟我们民航有关。

被告人舒某屏,1990年出生,是某航空公司外包公司的电话客服。

她自己也是个追星族,长期混迹于各种“饭圈”群,知道有人靠出售明星航班信息赚钱,于是灵机一动,发现自己工作时使用的航空公司系统,恰好可以查到这些信息。

这简直是守着金矿上班。

根据此前庭审报道,她甚至把自己的微信名改成了“查航班”,专门招揽生意。有人要查哪个明星,她就利用工作权限查询,再把信息卖出去。

这里还有个细节。

她所在的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不允许使用手机,于是她就用纸笔把查到的信息记下来,再带出公司。

从2021年10月到2024年4月,两年多时间,她先后出售了30多名明星艺人的航班信息,涉及100余架次航班,非法获利1万余元。

这些信息流出去之后,有人拿着去跟拍,有人买票陪飞,还有人专门跑到机场围追堵截。

这些事,民航人应该都不陌生。

尤其是明星出行比较集中的时候,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甚至客舱里,都可能出现追星的人。有人只是想见偶像一面,有人靠拍摄赚钱,还有人围堵、推搡,把正常的乘机秩序搅得乱七八糟。

而这一切,有时候就源于某个人在电脑前动了几下鼠标。

2025年2月11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舒某屏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此外,她还需要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

因为一审判决没有依法追缴她出售航班信息的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又提出抗诉。同年4月28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追缴违法所得。

也就是说,靠卖信息挣来的钱要追缴,罚金要交,公益损害赔偿也得承担。

我觉得这件事尤其值得我们重视。

航班信息究竟算不算个人隐私?

有些人觉得,知道某个明星乘坐哪一段航班,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机场是公共场所,航班号也能公开查询,为什么不能告诉别人?

这次最高检把问题说得很清楚。

尚未发生的个人航班信息,如果能够准确锁定某个人未来特定时段所处的位置,就属于法律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

请注意,是尚未发生的行程。

这意味着,你把一个人的出行时间、航班告诉别人,实际上也可能告诉了别人,他将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什么地方。

明星当然有隐私,普通旅客同样有。

其次,我觉得航空公司也应该从中有所警醒。

这个案子有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当事人是一名外包客服。

航空公司每天处理大量旅客信息,订票、退改签、客服咨询,都离不开系统查询,外包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获得一定权限,本身很正常。

但员工拥有查询权限,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查看任何人的信息。

系统允许你查,是为了完成工作,可没有允许你拿去做生意。

对于航空公司来说,也应该认真考虑,哪些岗位需要什么权限,查询行为能否追溯,出现与工作无关的异常查询时,有没有及时发现的机制。

舒某屏持续两年多出售航班信息,具体的系统监管情况,公开案例没有交代,我们无法判断当时有哪些漏洞。但这样的案件已经足够提醒大家,个人信息安全不能只寄希望于员工自觉。

民航的很多岗位,因为工作需要,能够接触旅客大量个人信息。这份便利同时也是一份责任。

航空公司的系统里,存着无数旅客的行程,也存着他们对民航最基本的信任。工作赋予的查询权限,用来谋取私利,最终付出的代价,恐怕远不止那点违法所得。

今天这起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公布,我想也是给所有能够接触旅客信息的朋友们提个醒:

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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