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日前举办“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 着力服务国家创新发展——‘云检护智’筑牢司法保护屏障”检察开放日活动。记者了解到,云南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以法治力量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21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人叶某某未经建水紫陶四名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采用私刻印章、模仿笔迹等方式,在紫陶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共计两百余件,价值人民币近两百万元。

2025年12月30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叶某某提起公诉,并组织观摩庭,邀请紫陶行业协会代表、紫陶从业者等百余人旁听。公诉人在庭上完整还原被告人“偷梁换柱、以假论真”盗用他人品牌的全过程,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2026年3月31日,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叶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案件办理的同时,检察机关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检查紫陶生产经营户210余家,推动紫陶行业商标使用专项整治。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红介绍,云南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创新工作举措,部署系列专项行动,打造“云检护智”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平台,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点,提供“订单式”检察服务;另一方面做实协同共治,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联系机制,织密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网;同时聚焦社会治理,部署“检察官访企”工作,开展多元普法宣传,深化检校协作开展专题研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质效。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80人,办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41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4件,公益诉讼案件33件。3名检察官和3个集体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3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

“云检护智”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平台自今年4月上线运行以来,接收处理法律咨询473条、侵权违法线索25条,全部完成办理答复;聚焦“云花”“云药”“云茶”等高原特色产业以及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在全省设立19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点,覆盖14个州市,推行“检察官+联络员”工作模式,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中指导”延伸。(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