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惠州市杰创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

根据博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博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5号),惠州市杰创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314980937L,法定代表人为赵文明,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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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惠州)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处罚机关及数据来源单位均为博罗县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损坏。生产经营单位应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飞 实习生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