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自11月起,由两部门负责颁发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知明确,此举将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可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山西省应急数据跨网交换系统在线查看、下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