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凭直觉想当然地就觉得,我只是帮朋友跑个腿,买个东西,钱还是朋友出的,我一分钱也没赚到,不管怎么说也跟贩毒沾不上边吧?这个想法,在代购毒品这件事上,是很危险的,因为很多时候当事人的判断是有可能会偏离法律事实的。沈阳刑事律师汪国辉提醒您:到底做的对还是错,不取决于当事人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帮忙,而取决于法律是怎么看待其在贩卖毒品的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先破一个误区:“代购”不是护身符
首先,帮朋友代购毒品和帮室友同事带饭,在法律上完全是两回事,毕竟毒品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也是大众所熟知的,很多行为人明知朋友要买的是毒品,却仍然参与其中。在毒品交易这个法律问题中,首先要看的是,行为人在这笔交易里,到底只是一个纯粹的跑腿工具,还是一个独立的卖东西的人。如果行为人只是纯粹的跑腿,还是有一定的出罪空间从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一旦行为超出了无偿帮忙,跑腿的边界,性质就可能会发生变化。虽然说刑法处罚的是贩卖毒品的行为,而贩卖的核心,不在于当事人嘴上说这只是代购而已,而重点在于毒品是不是经过当事人,被有偿地转手给其他人了。
二、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牟利”
代购毒品行为的定性,主要分成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明知对方是贩毒者,还帮他代购。这种情况无论当事人是否赚到了钱,都可能会被作为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处理。第二种,为吸毒者代购,并且当事人从中牟利了。这是现实中最常见也最容易踩红线的情形了,只要存在加价或者变相加价的情形,法律上就会倾向于以贩卖毒品罪来定罪处罚。第三种,为吸毒者代购,但是当事人既不明知对方贩毒,也没有从中牟利。这种情况下,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涉及的毒品数量很小,可能不构成犯罪;若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涉及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运输毒品罪,但一般不会按照贩卖毒品罪处理。所以,判断罪与非罪的关键点就在于,行为人到底有没有牟利,是区分代购与贩卖的关键。但现实中牟利这两个字,其实远比普通人所理解的赚差价要更宽泛。
三、实践中容易“变味”的几种代购
1. 除了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额外收取了跑腿费或者介绍费,哪怕金额不大,实践中也容易被推定为牟利。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是朋友给的辛苦费,而法律看到的是你在这次毒品交易中获取了不当得利。
2. 代购后,当事人截留了一点毒品,或者蹭吸了,这是争议最大,也最容易被当事人所低估的一类问题。代购者把毒品交给朋友后,自己留下一点吸,或者事后免费吸几口,收取或者私自截留部分毒品,原则上是会被认定为是在变相加价,从而按贩卖毒品罪来处理。现实中,还有一个很小的例外情况,如果是朋友事先已经联系好了上家,你只是去跑腿,同时截留少量毒品供自己吸食,一般不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但这个例外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并不是所有蹭吸都能套进去。
3. 当事人其实本质上并不是代购,而是在居间介绍。如果你不只是帮朋友跑腿,而是在买家和卖家之间牵线搭桥从而促成二人的交易,哪怕你没有赚一分钱差价,法律评价也可能完全不同。明知他人贩毒而居间介绍,是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的。代购和居间介绍,虽然有时从外观上来看很像,但法律后果其实是差别很大的。
四、结语
最后再跟大家说一句实在话,代购毒品这件事,没赚钱不等于没风险,虽然只是帮忙也不等于就是安全的。法律看的是行为本身,而不是你的个人想法,一旦毒品经你的手发生了有偿的流转,那么案件事实就会有所不同。涉案之后,尽早让专业刑事律师围绕当事人是否明知,有没有牟利等这些核心问题介入调查,比反复去解释我只是帮忙要有用得多。
本文为法律知识分享,不针对任何个案作出判断指引。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全部事实和证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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