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小编跟大家科普过“转转麻将”的内容(详情可点击→)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又公布了一起发生在惠州、和转转麻将相关的开设赌场案,一男一女各被判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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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蹇某(音同"简")和连某合伙,在惠阳区一处出租房里摆开桌子,提供场地给别人打红中变麻将(也称转转麻将)。规矩是每把自摸够三个码,抽10元水钱,上不封顶,赚的钱两人五五分成。

他们的记账办法是:水钱抽满100元,就在某平台给对方发一个"1"、抽满200元,发"2",以此类推。一直发到当天收摊。第二天再把前一日的盈余当本金,连同当天的收入、借款、回款、开支、盈余,一笔笔记清楚,发给对方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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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仅供示意

2025年8月11日晚,公安机关查处了出租房。现场抓住蹇某、连某和11名参赌人员(均已作行政处罚),缴获赌资5365元、水钱70元、本金2365元,现金合计7800元,另有手机两部。

经统计两人聊天记录里的"收入"账单合计183600元,再加上案发当天已经报了数、还没来得及记账的6770元,两笔合起来,抽头渔利共计190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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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结果是:蹇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连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扣押的水钱、赌资及本金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提出上诉后,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转转麻将”这条黑色产业链上

没有赢家,只有不同程度的“输家”

一旦触碰法律红线

代价之大远超你的想象

对于组织者:这是通往监狱的“单程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参赌者:不仅是破财,更影响家人

别以为不组织就没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综合丨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文中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