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河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依托日常网络巡查,成功查处一起编造传播涉突发案件不实信息案件。
10月30日,民警在常态化网上巡查时发现,辖区一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实言论,称某小区发生杀人案件,凶手尚未抓获,提醒大家不要让孩子独自外出。该信息绑定恶性案件、嫌疑人在逃等敏感内容,极易引发周边群众恐慌,误导公众判断,扰乱公共秩序与网络环境。
发现线索后,临河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涉网谣言快速核查处置机制,通过缜密研判精准锁定发布者身份,迅速开展落地查处工作,成功将违法行为人抓获。
经查,该小区并未发生此类刑事案件,网传内容是当事人道听途说,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虚构案情并在网络公开传播,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步开展法治教育,明确告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宣讲编造、传播恶性案件谣言的社会危害以及法律后果。违法行为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删除不实言论,并承诺今后严守法律底线,理性文明上网,不再编造、转发各类虚假信息。
下一步,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将持续聚焦网络谣言乱象,加大线上巡查和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常态化净化网络生态。同时不断开展网络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网民合法上网、理性发言,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携手共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临河公安郑重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不是谣言滋生、传播的温床。广大网民切勿造谣、传谣,不得通过恶意剪辑、拼接画面、虚构事实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对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请全体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发言、文明上网,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相关法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灾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灾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来源:临河公安
编辑:许玉娇 校对:王畅
初审:杨雅康
审核:田昌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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