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草局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发布《山西省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行刑民衔接及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筑牢林草防火法治防线。
据了解,人为因素是当前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最主要原因,此前相关案件处置中普遍存在行政、刑事、民事追责分步推进,证据流转、责任衔接不畅的堵点问题。我省出台的新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搭建起“行刑民”全链条联动处置机制,实现行政、刑事、民事三类责任同步调查、证据互认,从制度层面破解以往案件处置中的衔接难题。
新规明确按火情轻重分级分类精准施策:针对轻微火情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造成生态和财产损失的行为,区分故意、过失、单位及个人不同情形,叠加治安惩戒、信用监管措施;酿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从严落实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双重惩戒,涉事情节严重的单位直接纳入失信名单。在特险期、高火险期违规用火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新规明确,火灾扑救开支、灾情鉴定评估费用由政府先行垫付后,可依法向责任方追偿;生态受损的,可由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也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判令责任人开展原地修复或替代性修复。
新规要求,省、市、县三级建立行刑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杜绝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等违规情形,对违规办案人员一并严肃追责。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实习记者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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