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的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在海牙那间单人囚室里,已经熬了将近600天。一个主权国家的前领导人,在自己国家已正式退出相关国际条约的前提下,竟被跨国羁押受审,这不仅是杜特尔特个人的司法困境,更是悬在全球所有非缔约国头顶的“长臂管辖”利剑。
当国际刑事法院(ICC)的法槌越来越像政治工具,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在联大表决中的一次弃权表态与发言,精准打在了ICC的法理软肋上,为其无底线扩权踩下了刹车。
这场世纪审判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宪法冲突、国际法漏洞与大国博弈?
时间倒回2025年3月11日,杜特尔特刚落地马尼拉尼诺伊·阿基诺国际机场,就被菲律宾警方直接拘留,当晚便被塞进飞往荷兰的专机,成为首位被ICC羁押的亚洲前国家元首。
今年4月23日,ICC预审分庭一致确认了对他的三项危害人类罪指控,并宣布将于2026年11月30日正式开庭审理。
检方的核心指控,是他任期内推行的“禁毒战争”涉嫌系统性法外处决,菲律宾官方统计这场行动造成至少6000人死亡,而人权组织给出的估计数字高达近3万人。受害者家属要求查明真相、追究责任的诉求绝对合理,这也是任何司法程序存在的根本意义。
但只要稍微对照一下时间线,就会发现这场纯粹的司法追责,在实际操作中已经不可避免地滑向了政治武器化的深渊。|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杜特尔特被捕的这近600天,恰好是菲律宾国内政治版图发生剧烈地震的时期。当年在2022年大选中结盟的“马科斯-杜特尔特”阵营早已彻底决裂。
就在ICC高调推进抓捕和预审的同时,杜特尔特的女儿、现任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在2025年和2026年连续遭遇弹劾危机。对于现任的小马科斯政府而言,配合远在欧洲的国际法庭抓捕国内最大的政治竞争对手,无疑是一次极具性价比的政治清算。
这种时间点上的完美重合,让外界很难不产生疑问:ICC到底是在独立行使国际司法权,还是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半推半就地充当了马尼拉内部派系斗争的一把“借来的刀”?
当国际法庭的执法高度依赖一个心怀政治算计的本土政权时,其判决的公正性就已经被打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这种“内外勾结”的抓捕行动,直接在菲律宾国内引发了极其棘手的宪法死结。
菲律宾早在2019年就已经正式完成了退出《罗马规约》的全部程序,从法理上讲,该国已经不再是ICC的缔约国。现任政府却动用国家警察力量,执行一个非缔约国国际法庭的逮捕令。
ICC的动作并没有停在杜特尔特一个人身上,他们同样把逮捕令的矛头对准了杜特尔特时期的警察总长罗纳德·德拉罗萨。面对跨国通缉,德拉罗萨并没有束手就擒,而是直接向菲律宾最高法院申请了临时限制令,要求保护自己免受非法逮捕。
德拉罗萨的这一举动,把菲律宾最高法院逼到了墙角。大法官们面对的核心争议非常直白:根据菲律宾1987年宪法,政府究竟有没有权力,把自己的国民强制移交给一个本国已经明确退出、不再承认其司法管辖权的外国法院?
如果最高法院最终判定小马科斯政府的配合行动违宪,那么不仅德拉罗萨抓不得,连带此前将杜特尔特强行送往海牙的整个操作,其合法性都会瞬间崩塌。这就意味着国内政府为了迎合国际法庭和打击政敌,带头破坏了本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保护。
这种以牺牲本国司法主权为代价的政治操作,留下的后遗症是毁灭性的。如果前总统和前警长都能被一个已经失效的条约随意抓走,普通国民的法律安全感又从何谈起?
把视野从马尼拉放大到全球,杜特尔特案之所以让众多国家感到后背发凉,是因为ICC正在强行开启一个极度危险的“退约管辖”先例。
ICC支撑自己继续办案的法律依据是《罗马规约》第127条,其法官团队给出的解释是:只要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家缔约期间,哪怕这个国家后来已经正式退约,ICC依然可以无限期地保留对遗留案件的管辖权。
今年4月上诉分庭虽然维持了这一管辖权认定,但法官内部依然存在异议。这套解释逻辑一旦彻底固化,实际上就直接架空了《罗马规约》建立在主权自愿基础上的核心逻辑。
非洲国家对这种长臂管辖的体会最深。布隆迪在2017年成为全球首个正式退出ICC的国家,原因就是抗议法庭的政治化操作。
非洲联盟更是长期集体抗议ICC存在严重的“双重标准”,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ICC的调查和通缉名单几乎成了非洲领导人的“专属名册”。
如果杜特尔特案的管辖权逻辑被确立为绝对判例,未来任何一个中小国家在考虑加入国际司法条约时,都会掂量掂量:一旦签字画押,是不是就意味着永远交出了自己国民的司法命运?
正是在这种司法边界日益模糊的背景下,联合国大会的一场投票,彻底把国际社会对ICC扩权的不满摆上了台面。
当地时间2026年11月2日,第81届联大表决通过了有关ICC年度报告的决议(A/81/L.11),最终的票数定格在93票赞成、13票反对、36票弃权。投下反对票的13个国家中,美国、俄罗斯和以色列的名字赫然在列。
这三个平时在安理会分歧严重的国家,在反对ICC这件事上却出奇地一致。不过,他们的反对更多是出于直接的战略私利。
美国为了保护全球的美军和盟友不受调查,甚至在今年8月直接把ICC院长赤根智子列入了制裁名单,导致她只能通过视频向联大作报告。俄罗斯投票反对,是为了回击ICC针对其最高领导人的逮捕令,莫斯科早就立法宣布ICC裁决在俄无效。
以色列的反对则毫无悬念地锚定在ICC对内塔尼亚胡发出的逮捕令上。这三家投反对票,核心逻辑如出一辙:“我不希望你管到我头上”。
相比之下,中国投出的那张弃权票,以及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会上的发言,才是真正从国际法理层面给了ICC一记重锤。中方明确指出,不认同ICC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移交情势的前提下,管辖非缔约国国民。
法院的管辖权只能来自主权国家的授权。中方真正在意的规则核心,叫做“补充性管辖原则”。
简单来说,国际司法机构只是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当一个国家自身的司法系统完全瘫痪,或者出于包庇目的彻底拒绝审理本国罪行时,ICC才有资格介入。中国本身是东京审判的参与国,绝不反对惩治大屠杀、反人类这类极端罪行。
ICC最大的困境,从来不是手里有没有抓人的权力,而是能不能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同一个法庭,对于不同国家的案件,启动门槛、取证标准和处理节奏天差地别。
如果任由ICC的法官通过主观解释条约,无视当事国国内的司法程序,甚至仅以部分犯罪要素发生在缔约国领土为由就强行主张管辖权,这就变成了毫无底线的扩权。
中方的公道话,不是为了替杜特尔特个人的行为辩护,也不是要干预具体的证据认定,而是划定了一条不容逾越的红线:没有主权国家的同意,国际法庭就没有肆意执法的权力。
对于普通人而言,海牙法庭上的辩论似乎离柴米油盐很遥远,但这场审判所牵动的规则博弈,却直接关系到全球秩序的底层安全感。中方在联大的表态,戳破了当前国际刑事司法体系最大的隐患——权力的失控。
国际法院的权力是由各个主权国家自愿让渡拼凑而成的,它绝不能变异成少数利益集团用来搞长臂管辖、党同伐异的工具。
如果ICC今天能靠着钻条约解释的空子,绕开当事国宪法去审判一个已经退约国家的前领导人,明天这套无边界的司法干预逻辑,就可能强加给任何一个弱小国家。
真正的国际公平,永远只能建立在尊重主权的基础之上,一旦脱离了这个根基,再华丽的司法名头,也不过是强权政治的另一件外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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