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广州市白云区一电瓶车集中充电点着火,火灾烧毁57辆电动车、殃及3辆小车。一位退休电力系统高级工程师怒揭:说电瓶车集中充电最安全,一切都是为了生意!飞线充电才是最安全的,着火也只烧一辆,大家看看,输电线路哪根不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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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为了生意!一语惊醒梦中人。

“我是电力系统刚刚退休的高级工程师,我认为飞线充电没有毛病,电网公司的输电线路哪根不是飞线,还飞了几千公里,飞过高山、飞过峡谷,最后又飞出了许分线进入千万老百姓家里,我们只需要做好技术细节就安全的。大家想一下,如果社按小区物业要求的集中充电,如果有一辆车着火,就立刻会引起四周所有的电动车着火,这样的火烧连营才是最危险的!住户单独在自己家楼放一根临时电源线出来充电,要烧就一辆,不会造成太大的危险。所以,单独自家飞线充电没有毛病,是相对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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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扎堆充电,一把火全部完蛋,这是什么安全逻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如何界定,老百姓的赔偿谁来负承担?

最关键的还不就是市场劣质电池没人管?科技发达的今天,到底哪款电池是安全的?难道还找不到一个安全的解决方案吗?

老电工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动辄把电瓶车集中起来,打着为你的安全着想的旗号,干的是高收费的勾当,当老百姓眼盲吗?当中还是有专家里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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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到底是充电站还是停车棚?如果是充电站,性质上最好归为“生产类型”场所;如果是停车棚,性质上最好归为“仓储类型”场所。

生产类型场所和仓储类型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是不一样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两个不同性质的场所是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

现在很多居民区和企业内部都安装了这种“电动车智能充电站”,大部分是依托单位和小区停车棚建设的。这种不加区分的做法其实隐患重重。

小区物业和“充电站”供应方,在停车棚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站”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了吗?电动车智能充电站有鉴定报告吗,符合消防要求吗?经过有关部门设计、审批和验收合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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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电动车智能充电站”或一般的单位小区自建充电车棚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重大损失,还势必会发生侵权责任,产生纠纷。

如果我好好停放在车棚的电瓶车被烧了,谁负责任?谁来赔?当然谁改建的,谁的充电产品谁就要负责了,物业公司更是责无旁贷。

北京市推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呼和浩特市推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政策对电瓶车的管理一步步收紧,2024年上半年,更是了全国范围内的电瓶车严查大行动,深入到居民区、小区,甚至家里收缴电瓶车、罚款、拘留。

接着,就是推出共享电瓶车,推出集中充电点,一切都跟向老百姓的钱袋子挂起钩来。一切都是为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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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这些规定如何来落地,由谁来设计、施工、验收和监管?一概莫问,目前从一些地方的制定标准和法规内容看,规定要求多,落实措施少,保障措施乏力,收钱变成唯一目的,缺少监管的电动自行车棚“火烧连营”还是累累发生。

电瓶车被收缴,底层人的路权被剥夺;电瓶车扎堆集中充电,只管收费。一把火烧光数十辆,有赔偿吗?收割的目的不要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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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充电当然也还是有隐患,但一刀切的集中充电,有谁提出过更危险的问题?不是没人知道,而是有口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