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中江县卫生院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给多人接种瞬间冲上热搜,这一消息足够让人感到震惊,简直是道德败坏,我们先来看一段视频。

都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那这算啥呢?

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给人接种

四川一名女子小兰(化名)花费了4000多在中江县卫生院打完了三针疫苗,在查询接种记录的时候一直未查询到,小兰询问卫生院职工时,她却一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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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小兰报警,对方这才承认注射的是生理盐水,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简直太让人气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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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即涉事职工被警方带走调查,随后从涉事卫生院的工作人员那里得知,这名职工没有任何的行医资格证明,她在卫生院只是文职工作,帮别人注射疫苗均属于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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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这可热闹了,见过甩锅的,没见过甩锅甩的如此理所当然的。几句话轻描淡写就过去了。

卫生院:个人行为!

用个人行为来推辞责任的现象也不少见,像卫生院这种程度的还真是奇葩了,如果相关部门真放任不管的话,且不说破坏公信力,后续效仿者是不是就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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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这滴是多大的管理漏洞啊,才会让一个没有行医资格的文职人员给别人施针,还能在众目睽睽下做到用生理盐水冒充疫苗的方式谋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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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直接害命有何区别啊。就算是“个人行为,医院有多不知情”那这行为和纵容是一样的严重,不能一句她个人行为就把事情推辞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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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有网友说,给人打HPV疫苗,是个人行为的话,医院有没有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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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调侃说,如果当年我打的新冠疫苗是生理盐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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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说,在工作单位上班,出问题了,竟然说是个人行为?糊弄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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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说,一句个人行为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就算是个人行为,在你医院出的事就必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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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不管怎么说,事实胜于雄辩,让谁也知道卫生院的疫苗都是冷链运输,出入库都会有登记的,出问题就说是个人问题,这就有点勉强了吧,如果说仅仅给一个人打了,那算失误,这么多人都给注射了,你还说个人问题,是你傻还是觉得大家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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