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去收文件报送材料,减少会议时间、次数……”谈到乡镇撤销议事协调机构时,吉林省通榆县双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近期,多地大批撤销议事协调机构,通榆县这座位于东北的小城也因此进入公众视野。在本轮地方机构改革中,通榆县撤销议事协调机构超900个。其中,150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撤销125个,保留25个;县辖3个街道、16个乡镇所设立的810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撤销。

在这些乡镇、街道中,双岗镇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较多,达到109个,诸如推进“地趴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皆不再保留。

双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该镇议事协调机构设立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18年至2023年。他提到,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后,相关工作任务“清单化”,并不影响各项工作的推进,相比之前“更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据了解,包括吉林省通榆县在内,在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中,湖南、山东、四川、江西、广西、浙江、江苏等多地也都精简、撤销大批基层议事协调机构。

除基层议事协调机构撤销的数量引人关注外,外界对议事协调机构如何精简、撤销,精简、撤销后相关工作如何协调、推进也颇为关注。近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赴通榆县,了解议事协调机构撤销背后的故事。

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

“乡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这是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的。”通榆县委编办主任常明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通榆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保留25个,这是通盘考虑后确定的,且对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后续将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撤一设一,总量不变。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当地机构改革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原则性体现在总量控制上;灵活性体现在保留哪些议事协调机构,当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常明举例说,通榆县近年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且卓有成效。为了进一步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当地保留了通榆县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如果将来工作重点发生变化,可再设立其他议事协调机构,撤销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如此减一增一可保持总量不变。”

常明向记者展示的相关文件显示,通榆县保留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多与中央、省、市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对应,其中结合当地产业发展保留的,仅有涉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领导小组。

何种议事协调机构可保留,常明提到三种情况:一是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需要建立的;二是对应中央和省委重要工作的,比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是根据当地实际工作需要保留的。

常明补充说,全县150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实际上很多已不再承担相应职责,只是工作完成之后协调机构并未及时撤销。县委编办梳理后发现,部分议事协调机构设立的时间跨度比较长,最早的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早些年对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次机构改革完整梳理并规范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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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委、县政府 摄/佟西中

通榆县地处吉林省西部,科尔沁草原东陲,隶属于吉林省白城市,全县下辖19个乡镇、街道,截至2023年年底,现有常住人口26.5万。双岗镇地处通榆县北部,现有常住人口6000多人。

在此轮机构改革中,双岗镇撤销109个议事协调机构,是全县撤销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较多的乡镇。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说,双岗镇于2023年12月接到通知,随后梳理并撤销本乡镇的议事协调机构,“之后也不再设立乡镇议事协调机构了”。

撤销、精简的逻辑

资料显示,议事协调机构指为加强某些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工作协调机构。这些机构命名多样,如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等,通常分为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等,一般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副院长鄢一龙认为,议事协调机构成立有其必要性。他说,有些工作并非单个部门能够完成,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这是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初衷。

鄢一龙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基层政权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调配必须面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不能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

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地方的基层仍然按照和上级对口的方式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加之不少临时设置的机构在相关工作完成之后没有及时撤销,一些地方甚至为了应付上级考核而“空设”,导致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不断膨胀,给基层带来了很多负担。这被认为是基层议事协调机构撤销、精简的原因之一。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白智立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一些议事协调机构可能本来就没有必要设立,但基层政府根据上级要求或为了体现对上级下达的专项任务的重视而设立,或者该专项工作已经结束,但没有撤销,因此需要进行清理。

常明提到,当治理重点变化时,基层会设置临时的议事协调机构。当新的工作需要协调时,会成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而此前的议事协调机构并未撤销,这是议事协调机构不断增多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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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岗镇党委、镇政府 摄/佟西中

双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说,乡镇一级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应上级或上级部门要求成立的,“明确谁牵头、谁负责”;一类是乡镇比照上级下发的任务实施方案成立的,“比如,县里就某项任务向乡镇发布一个实施方案,方案后会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相应乡镇会比照县里成立领导小组”;还有一类是乡镇就临时性的工作自主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双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还提到,前些年,上级考核下级某项工作时,会要求下级建立领导小组。通榆县委编办副主任曹光宇证实,早年考核曾有过此要求。

某直辖市乡镇街道一位办公室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部分议事协调机构未必真实存在。“有时上级为推动某项工作,要求基层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并且在年底考核时赋予相应的分数。为得到此分数,乡镇会出具文件,证明成立了议事协调机构,但实际上并未运作过。”他说。

此外,一位曾在基层乡镇工作数年,后来在某直辖市政府直属部门工作的干部范正(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乡镇成立议事协调机构,一是有议事协调的现实需求,二是希望向上级显示重视此工作,进而得到上级领导注意,得到各种资源支持。

他还提到,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开会、发文、考核,可以此形成考评依据,也就形成了“纸面政绩”。

工作任务“清单化”

基层议事协调机构精简、撤销后,但议事协调的需求仍然存在。精简、撤销后,县乡又如何做好协调工作?

常明介绍说,撤销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后,主责部门会担负起协调工作,主责部门若遇协调困难,则分管主责部门的县领导会协调,“若仍然协调困难,还有县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监督履职”。

他提到,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会设置相关的办公室,具体承担协调任务。一般来说,办公室会设在主要牵头的主责部门,由县委、县政府的一位主要领导来担任协调机构的组长或副组长。

常明举例说,本轮机构改革,市县两级不保留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职能被放到财政局。如果财政局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那么他们会找分管财政局的县领导协调。

就具体工作而言,当地已在执行清单制度,即上级会议部署完工作后,会发一个任务清单。常明说,各部门依据自己职责,完成任务清单内的工作,各部门工作完成后,汇总向分管领导汇报。

双岗镇一位具体负责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人员向记者表示,任务“清单化”后,各部门按本部门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协调工作由乡镇分管领导承担。

据其讲述,“清单化”是指,每次上级派下任务方案,与此任务有关的乡镇分管领导会做出一个工作“清单”,“谁牵头、谁配合,时间节点、任务措施、汇报对象一目了然,各部门可各司其职”。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双岗镇政府看到一份与农村工作相关的任务清单。该任务清单仅有2张A4纸规格的表格,表格内容包含工作方面、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牵头领导、配合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工作任务明晰,工作措施具体。

双岗镇多位干部告诉记者,在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前,任务清单制度已经执行数年,不过,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后,任务清单中的内容更为具体。

另外,双岗镇在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前的工作方案,与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后的任务清单对比非常明显。当地干部提到,2023年双岗镇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共12页文件,而2024年双岗镇防汛抗旱任务清单一共3张A4纸规格的表格。

双岗镇在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前的工作方案,与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后的任务清单对比非常明显 资料图

通榆县某乡镇一位领导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就乡镇议事协调而言,许多工作已形成机制,即使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还是按照相关机制进行,但节省了材料报送及开会的时间和精力。

该乡镇领导干部以“地趴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举例说,此前,每年秋收后至农民卖粮前,该领导小组开始运作,目的是减少粮食浪费。他说,农民在收获粮食后,因粮食产量大,较少有屯粮的习惯,粮食通常随意放在地上,如遇恶劣天气,容易出现变质的情况,造成粮食浪费。当地乡镇成立这一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各村支书等二三十人,进到农户家提醒粮食存放。

他提到,当时,每隔十天半个月开一次会,沟通相关情况。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后,“活还是按照惯例干”,任务“清单化”后,由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直接协调安排。

“化形为实”为基层减负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认为,精简、撤销议事协调机构的目的,是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刘昕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精简、撤销基层议事协调机构,最大的作用是减少文件发布及会议数量,减少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本轮机构改革后,对比效果是明显的。双岗镇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会议少开约18次,制作文件减少约50份。

多位乡镇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撤销乡镇议事协调机构并不影响相关工作推进。“干活的都是我们这些人,没有那些会议、材料,更能省时间和精力。”双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说。

与通榆县类似,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塔集镇的议事协调机构也已撤销完毕。该镇党委组织委员夏育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为基层减负的效果”,“不开会,不发文,很多形式主义上的东西没有了”。

他提到,以前议事协调机构会抽调部分人去做某项工作,如今撤销后,基层人员精力可以放到主责主业,“变化非常大”。

数据最为直观。夏育融说,塔集镇相关议事协调机构2021年至2023年共开了70次左右的会议,制发文件111份。如今随着议事协调机构撤销,这些会议和文件制发“都可以省去了”。

白智立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议事协调机构过多,可能助长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基层部门的主要精力忙于应付议事协调机构等上级的指令,无暇顾及本部门固有业务,增加了基层部门负担,议事协调机构过多,并不能真正提高行政效率。中央出台相关政策,也是在为基层减轻不必要的负担。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求是》杂志上刊发的文章提到,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综合配置工作力量。为基层扩权赋能,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也能有效承接的权责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

该杂志文章还提到,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理顺县乡职责关系,加强乡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赋予乡镇(街道)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保证基层能调得动、用得顺。

作者:佟西中

编辑:孙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