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郴州市苏仙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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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曾海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曾海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共计8000元。2024年6月,曾海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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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郴州市第四完全小学校长谢凤华、副校长刘利违规组织教师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8月,时任郴州市第四完全小学校长谢凤华、副校长刘利以学习培训为名,违规组织教师公款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共计5.35万元。2024年8月,谢凤华、刘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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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栖凤渡镇街洞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街洞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谷冬英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栖凤渡镇街洞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街洞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谷冬英在街洞社区任职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以及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共计14.4万元。2024年8月,谷冬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来源:苏仙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