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你车我蹲了监狱,你撞了我也得赔钱!”摩托车被小偷偷走,男子驾车追赶时,不慎撞伤小偷。

小偷出狱后竟反咬一口,向男子索赔十七万元医药费。

一审法院判决失主及保险公司赔偿十一万元,男子不服,二审判决让人拍手称快!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日,徐大哥发现自家摩托车被盗,他立即报了警。

为了追回被盗的摩托车,他判断小偷可能会选择一条偏僻的山路逃跑,于是驾驶汽车沿着这条路追赶。

不出所料,徐大哥在前方发现了一名骑着他摩托车的男子。

面对徐大哥的喊话,偷车贼付某毫不理会,继续逃窜。

情急之下,徐大哥加速追赶,结果两车发生碰撞,导致付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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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发后的调查中,交警部门认定徐大哥在追赶过程中未保持安全距离,因此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付某,仅仅被判定负次要责任。

警察介入后,付某因盗窃罪被判刑。

可其出狱后的他并未悔改,而是反过来将徐大哥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

而法院一审竟然判决徐大哥及其保险公司赔偿付某11万余元。

面对不公的判决,徐大哥和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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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徐大哥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徐大哥在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后,立即驾车追赶,目的是为了追回被盗的财产并制止犯罪行为,徐大哥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尽管在追赶过程中发生了碰撞,造成小偷付某受伤,但这一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定义。

那么付某在盗窃过程中受伤是否应获得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本案中,徐大哥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付某在盗窃过程中受伤,是由于其自身的不法行为所致,因此不应获得赔偿。

一审法院将案件认定为普通的交通事故,忽略了徐大哥行为的正当防卫性质,导致错误判决。

好在二审法院纠正了一审的错误,认定徐大哥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防卫,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徐大哥无需赔偿一分钱,完全驳回了付某的索赔请求。

03深刻教训

法律不应为恶人所用,更不能鼓励犯罪行为。

正如保险公司诉讼人所说:“一个犯罪行为还能获得精神抚慰,我们是不能理解的!”,更何况还有无法计算的“误工费”要求!

好在最终法院的判决拨乱反正,明确了徐大哥的正当防卫权,使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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