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9岁女童河中身亡事件迎来进展,原来嫌疑人竟然是同村未满14岁的男孩,而该男孩已经承认犯罪,指认现场了。

据悉,这起事件发生于9月21日,当天下午有雨,且周末不上学,女童就像往常一样,在熟悉的小路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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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1:54,监控拍摄到女童的最后画面。画面显示,女童独自一人,很活泼地、自然地在路边行走,看起来非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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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5点多,村民喂鸡的时候,在河边的草丛中发现女童的尸体,位置比较隐蔽,一般是不会有小孩去这里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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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监控显示,当天有一名稍微大些的男孩经过同一条路,而且他往摄像头这边转头看了看,然后一路小跑,离开摄像头拍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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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事发第二天,女童家人在附近的灌溉水渠中发现一只鞋,正是自己女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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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女童的妈妈在网上爆料,自己的女儿遇害,尸体竟然是在周围杂草丛生的河边发现的,而且当时全身赤裸,身体还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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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还拍摄了女儿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就是一条比较宽敞的河流,旁边有很多杂草,位置比较偏僻,她也一边说:这就是小孩捞到的地方,小孩能过来这里洗澡吗?你们觉得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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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女孩妈妈的这句话中,她认为女儿是被害的,不可能是洗澡溺水身亡的。

而网友也认为女孩是被害的,且是熟人作案,原因如下:

1.位置偏僻,一个小女孩怎么敢独自去游泳?

2.游泳就算了,为何全身赤裸,脑部还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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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件事情发生后,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直到10月9日,媒体再次报道此事,标题为“湖南江永9岁溺亡女童系他杀,嫌疑人系同村未满14岁男孩”

而知情人也透露,男孩未满14岁,他把9岁女孩溺死了,他已经承认了,也去现场指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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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村干部接受采访时回应:嫌疑人差几个月就满14岁了。嫌疑人家属已经到受害人家属那里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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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原来这名未满9岁的女孩,才上3年级,竟然在9月21日下午,被同村的一名未满14岁的初二男孩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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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9岁女孩已经去世,她的家人无比悲痛,虽然嫌疑犯家人已经前去道歉,但再怎么承认错误,再怎么弥补,女孩也无法回到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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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人已经去世,但问责应该继续。可是这名男孩还差几个月才满14岁,那么按照法律,他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就是说这名男孩不需要杀人偿命。

就因为男孩未满14岁这个特殊的年龄,也成为了网友讨论的焦点:

“取消年龄限制,14岁真的啥都懂了,完全有行为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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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了未满14岁的凶手,谁来保护被害9岁女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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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自己能解决的,就不要麻烦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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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能成为杀人犯的免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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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不是他杀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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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普遍早熟,未满14岁也能完全明白自己杀人不会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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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友的评论来看,大家认为《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那些未成年受害者,而不是未成年嫌疑犯,否则这个法律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还会成为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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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起事件,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