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伯通
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词,叫“远洋捕捞”,好好的一个词语又被一群害虫黑掉了,什么叫远洋捕捞,就是一个省的执法机关去另外一个省办案,然后法律界就惊呼,这是远洋捕捞,说是以执法办案为名,行攫取经济利益、罚没财物之实。然后又大呼,这是残害民营企业家,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发展信心。
上面的人又不下去调查,就胡乱瞎写,甚至还出文件禁止搞异地执法,你要了解一下,为啥在互联网模式下出现了异地执法,被执法的企业到底冤不冤,了解清楚了再下结论,你到底是在保护人民呢,还是要打算保护黑恶势力呢?
拿最近河南的执法机关去广州执法的事情来说一说,所谓的一家健康集团成了广东的“专精特新”企业,说他一年营收能达到20多个亿,但是你要看一下他营收从哪里来的,全是骗来的,这次被河南执法,导致该集团被迫撤回赴港上市的申请,并因资金问题,导致工厂停工、生产停摆、经营难以为继、员工工资难以发放,集团业务陷于瘫痪。
我认为执法的好,一个被老百姓叫苦连天、投诉不断的企业居然还想去股市上再骗人,地方上为了一点税收,不是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了吗?为什么河南执法机关又过去办他,因为里面被骗的河南人太多了,这是保护自己治下的老百姓,应该为河南警方点赞!却不料被一些臭气相投的人污蔑为“远洋捕捞”,何其地荒唐!
为啥要异地执法啊,不异地执法搞不成啊,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现在的募集投资的业务,已经无需到当地开公司了,一根网线就能做全世界的生意,你在广东弄个皮包公司,就能忽悠河南人的钱,河南地方上不但得不到一毛钱的税收,还大量的钱被搞出去了。第二个原因,公司所在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疑似诈骗类的业务模糊成经济纠纷,让受害人自己到公司注册地打官司,这明显官司就打不成啊,你个人即使能打赢,一个案子拖你三年,谁能吃的消呢?
我想起了去年的一个事,安徽的警方跨省跑到湖南,打掉了一个暴力催收公司,这家公司承接了很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的坏账业务,然后开始他们的神操作,骚扰欠债人的亲属、同事、朋友,甚至还上门辱骂等等手段,其中安徽受害者多,不堪其扰,安徽警方直接过去,押走了179人。
有人说,难道欠债人不该还钱吗,难道欠债人还有理呢?那我想问的是,广州方面说,有经济纠纷,应当受害人去起诉公司,不应该河南警方来执法,你这是搞远洋捕捞。那么同理,安徽人又不欠你催收公司的钱,他欠的是金融机构的钱,按道理,谁是债主,谁就应该起诉欠债人,应该是金融机构来起诉个人,这个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谁同意你让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来收钱了,人家欠债人又不欠他的钱。凭什么个人对公司有诉求,就需要个人出来打官司,而公司对个人有诉求,就可以交给毫不相干的暴力团伙来做事呢?这简直就是欺软怕硬,祸害人民嘛!
这种恶性事件太多了,在P2P猖獗的时候,很多理财公司的名称都改成了“金融科技公司”,被某些地方上还列为“高科技企业”,其实本质上就是鼠标键盘企业,这些企业不但在电视台上做广告,还请了很多专家学者做广告,甚至请明星站台。
昨天还看到一个视频,一个老人说在e租宝里的几十万没了,因为该公司没了,老板也抓了,员工也散了,钱被他们嚯嚯完了,那他的钱就没人管没人问了,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宣布对此负责啊,要早些年有这种“远洋捕捞”的精神,至少人民群众损失还会少一些。
这些事情大多数被列入了商业纠纷,这都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心态在作祟,理财公司胡乱搞,左手借右手亏光了本金,换个法人再开个公司继续运营,然后税收和租金消费都留在了当地,地方上就不管,为啥不管呢,有些理财公司很聪明,比如他在上海注册公司,他不拉上海当地人的投资款,专门拉外省人的投资款,外省人被骗了,靠个人的力量根本就是申冤无门,这个时候只有跨省办案,才能打掉这种理财公司的嚣张气焰。
现在南方的很多媒体屁股都是歪的,要么崇洋媚外,要么黑的洗成白的,媒体竟然歪曲事实,制造什么“远洋捕捞”的谣言,更有甚者,占着他们的媒体优势,专门搞地域歧视,什么投资不过山海关了,什么河南人无法无天了,将涉嫌诈骗、销售假药等的企业列为“专精特新“企业,予以重点扶持,这才叫无法无天,你们媒体怎么不敢去深度报道呢,这种媒体在中国还有存在的必要嘛,我觉得大学里新闻学专业都应该取消掉,为黑恶势力发声,这种新闻学学来了有啥用呢?
对河南警方主动出击,跨江越海去“捕捞”,这种进取精神,我是赞赏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好官,这是青天。有人污蔑说,都是小地方没钱了,他们千里迢迢地跑到外省来搞钱了,我承认小地方是穷,但是没吃你家饭,没穿你家衣,你弄个企业专门忽悠小地方人的钱,谁能受得了,这个还不该管吗?天天宣传老百姓注意防诈骗,那为何不从源头上抓起呢,你花点心思把搞诈骗的团伙一网打尽不就行了吗?
现在媒体的乱宣传都严重干涉到了中央的判断了,什么广州市近万家企业遭“远洋捕捞”, 一企业被迫撤回上市申请,什么随着各地方财政状况的恶化,这些逐利执法案例呈高速增长之势,民企防不胜防;什么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你明显地在避重就轻,你要看看这些企业做的是啥营生,有的本质上就是网络传销,什么金融科技公司啊,挂羊头卖狗肉。
最近杭州一派出所发警示:外地公安不得非法进入企业办案!说是要积极保护当地企业家。如果大家都有样学样,每个省都不让外地执法机构进入,你们这是要搞独立王国吗?全国人大代表建言根治异地逐利执法:案件交原籍管辖、罚没款上缴中央财政。这都是些没有头脑的书生之言,原籍愿意管的话,早就管了,他们就是不管,外省人被骗人数多了,外省的执法机关才过去的啊,都下来调查调查,别吃饱了饭,整天死躺在家里瞎出建议。
有些地方每每借口国计民生,然后对企业老板违法犯罪行为轻拿轻放,看似保护民营企业,实则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对于这种对违法犯罪撑腰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地打击!我认为要加大远洋捕捞的频率、密度、常态化、轮转化,你不坚决打击,那就是对广大人民的犯罪!
明人不说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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