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的留言
帮一个农民工做主
领导你好:我是一个从曲靖农村来昆明务工的农民工,从2024年3月5日到2024年8月27日在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白沙河片区.工地名称(大华华泊苑)从事水电安装工作以来大半年时间不给发工资,现在老板不给生活费工资不给结算,希望领导帮我解决,现下欠我31414.29元
2024-10-31 14:52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盘龙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调查,您反映的项目名称为大华华泊苑,建设单位为云南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上海得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您系该项目部水电工,施工时间为2024 年 3 月 至 2024 年 7 月。您与自然人曹*约定劳务费单价,计件结算劳务费,曹*出具了《退场承诺书》给您,分包单位上海得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均不认可 您的劳务费。
盘龙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于 2024 年 8 月、9 月 分别组织三次协调处理曹*班组劳务费事宜,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您反映的问题系劳务费争议事宜, 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受理范围。
因双方对劳务费金额存在争议, 建议您向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处理,地址:盘龙区北京路 481 号 4 楼。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