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时间,两起因为非法电瓶车充电导致重大人员死亡的案件上了热搜!
那些天天反对严查违规电瓶车的人,那些天天骂陈海仪的人,如果你们看了这些触目惊心的惨案,你们难道真的不后悔吗?
第一起重大事故惨案,时间:在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5分左右;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9号明尚西苑小区居民住宅6号楼;
结果:造成了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的惨剧。
经过详细调查,现在终于弄清楚了火灾原因,是小区某住户停放在单元楼架空层的电瓶车锂电池起火,引燃了周边的电瓶车和违章可燃物,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迅速顺着天井窜到室内,造成人员伤亡。
第二个事件发生在2021年7月19日23时左右,地点是重庆市江北区。
住户周女士,晚上把电瓶车推到家中的阳台上充电,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大火把她和丈夫惊醒,虽然他们自己逃离现场并报了火警,但是在同楼层居住的桂女士等二人,却因吸入大量有毒浓烟而死。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周女士夫妇赔偿死者家属93万多元,同时判决该小区物业公司赔偿36万余元。
我做了几期有关严查电瓶车的作品,评论区许多人都说我收了什么好处,在那里胡说八道。
他们说电瓶车是老百姓的出行工具,为什么要查?这是不是资本的力量,查禁电瓶车是不是为了共享电瓶车铺路?
尤其是那个提出治理电瓶车乱像的法官陈海仪,被骂得最惨。
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原来,一辆小小的违规电瓶车,瞬间可以夺去几十条鲜活的生命,瞬间可以人大量居民的财物付之一炬。
那些反对严查违规电瓶车的人,他们才是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
假如,他们是南京雨花台2.23重大火灾事故当事人,他们还会说这种话吗?
当然不会了,因为他们当中,一部分人已经长眠,一部分人侥幸逃过一劫,但是那种劫后余生的后怕,他们也断然不会再反对严查违规电瓶车了。
又假如,这些反对严查违规电瓶车的人是重庆江北区电瓶车火灾事故当事人。
周女士,就因为在自家阳台充个电,没想到差一点命丧黄泉,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是接近上百万的巨额赔款,可能让他们一辈子也还不完!
还有那些不幸去世死者的家属,他们虽然拿到了赔偿和精神抚慰金,但是痛失亲人的悲伤,那是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啊!
还有物业公司,其实也很憋屈,基本上属于躺枪,小区物业公司本来就利润微薄,但是摊上这种倒霉事,无疑是雪上加霜,真是躲都躲不过。
刘备在白帝城驾崩前,对阿斗的遗言里面有这两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这说的是为人之道,其实用在严查违规电瓶车上面再恰当不过。
一辆小小电瓶车,怎么骑,怎么充电,看似一件小事,实则关系重大,一旦出事,小事就可能变成滔天大事,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我们要为提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陈海仪法官点赞,我们都欠她一个道歉。
同时,我们要从大量电瓶车火灾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这是对公共安全的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和家人安全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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