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违规收费

镇江市丹徒卫康医院有限公司

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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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镇医保处字﹝2024﹞4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镇江市丹徒卫康医院有限公司

因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

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行为

被责令退回违法违规费用402049.33元

并处罚款142157.08元

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违法事实

镇江市丹徒卫康医院有限公司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行为。

处罚决定

该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镇江市医疗保障局给予镇江市丹徒卫康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法违规费用402049.33元;2、处罚款14215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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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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