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日前,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本报注意到,经查实,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传音大厦的建设单位,项目于2023年1月31日竣工验收,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竣工联合(现场)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据了解,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类型为“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行政处罚;给予单位罚款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相应罚款”。依据有关规定,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4﹞220号,处罚机关为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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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报还注意到,2023年12月8日,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乐普(深圳)国际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以罚款65.25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3年7月12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传音与乐普、天珑地块间T型道路地下空间开发项目总承包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单位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乐普(深圳)国际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的规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建罚﹝2023﹞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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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为竺兆江,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陈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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