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讲,如果尹锡悦不得不交出自己手中的权力的话,被弹劾确实是比辞职相对好一些的选择。
1、被弹劾比辞职的周期更长。
按照韩国法律规定,如果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通过总统弹劾案,则总统将立即被暂时停止行使权力,同时由总理代为行使总统职责。
弹劾案将会提交至宪法法院进行最终裁决。根据法律规定,宪法法院的审理时间最高上限为6个月。
若宪法法院驳回弹劾案,则总统立即复职。
若宪法法院通过弹劾案,则总统将正式被免职,并须在60天内举行新的总统选举。
而总统辞职的流程则相对比较简单:
总统本人需要向国会提交一份书面辞职信,表明其自愿放弃总统职位的意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国会议长接受了总统的辞职信,总统职务即刻终止。
总统辞职后,总理代为行使总统职责,并在60天内举行新的总统选举。
因此被弹劾的流程要远远长于辞职的流程,尹锡悦有最多6个月的时间来挽回自己的总统职位(这还不包括两党在国会拉锯弹劾案的时间)。
2、弹劾案有被驳回的可能性,且理论上不应重复提交。
前面也说过了,宪法法院是有驳回总统弹劾案的权力的。
并且按照韩国宪法的精神,议会若要再次提出弹劾案,通常需要“基于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仅仅因为之前的弹劾案被驳回,且无新发现的情况下重新提交相同的弹劾案,在法律上很难成立,并且在政治上也会面临很大的阻力。
基于同样的原因,重复弹劾同一人,会被认为是对行政权的一种过度干涉。
在宪法法院审核弹劾案的过程中,宪法法院通常会发出传票,传唤证人,听取证人与相关当事方的证词,在必要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举行公开听证会(辩论会),等等。
期间,将允许国会司法委员会主席和总统(或其法律顾问)进行口头辩论。为双方提供直接向法官表达观点的机会。
作为检察官出身的尹锡悦,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优势的。
他也有可能利用自己在司法圈里面的部分人脉,来努力争取宪法法院法官们的支持。
3、目前韩国的宪法法院有一点小问题。
根据韩国宪法第113条,弹劾案必须获得至少6名大法官的支持才能获得通过。而宪法法院通常情况下应该有9名大法官。
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目前宪法法院只有6名大法官在任。
主要就是由于韩国党争过于凶猛,导致有几名大法官在退休之后,新的大法官难以继任。
文在寅时期曾提名前检察官李侑静为新的宪法法院法官,提名金二洙为宪法法院院长,但是遭到在野党的强烈反对。
因此一旦尹锡悦的弹劾案提交至宪法法院审核,理论上来讲,在任的6名大法官必须全体一致支持弹劾案,才能让弹劾案获得最终通过。
这还是有一定难度与风险的。
在更极端的情况下,若宪法法院的某位大法官在审核弹劾案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不能履职(如身亡或其他健康原因),则情况将变得更为复杂。
综上所述,即便在国会通过弹劾案的情况下,尹锡悦依然是有机会在宪法法院争取驳回自己的弹劾案的。因此理论上来讲,走弹劾的流程确实对尹锡悦有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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