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网传山东泰安一名12岁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疗,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
网传图片显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阴道炎就过医,但当时无人报警。女医生上报医务部还被反问,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
新汶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则表示,“关于此事,无可奉告。”
12月16日,新泰市政府网站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关于网传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关爱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呼吁大家不传播隐私信息。
如今,警方介入调查,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警方的介入,整个社会都应该持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我们要为受害女孩讨回公道,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不能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本应受到保护的环境中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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