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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虽然,一名自称文某的女子手持身份证,称其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随州分行审计科科长的前儿媳,在线实名举报她的前公公拥有大量不明财产。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举报人称,其前公公一家皆为银行普通职员,却在武汉购置了价值上千万元的别墅,她在婚姻期间发现家中有大量不明财产

并且,她从聊天中得知,前公公家以某种形式参与了高速公路项目,自称有源源不断的收入。该女子认为其前夫一家涉嫌违法乱纪,现已离婚并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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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6个月之久,农发行湖北省分行作出情况通报,从通报给出的结论,目前主要有两个部分:

第一,文某举报徐某违规购买1000万豪宅以及非法股权的事实不属实。未发现徐某取得以上资产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徐某存在家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

第二,徐某在持有上述公路股权之后没有向组织报告,而且还存在着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规参与某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并取酬的违规行为。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省分行纪委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了处分决定:给予徐某留党察看1年处分,按规定降低退休待遇,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对此,评论区中,有网友提出相关部门虽然进行调查了,但是调查不够全面,结论也不够客观!

比如说,有不少网友提出,什么近亲属会把股权遗送给徐某?银行查自己退休职工能查出什么?

也有不少网友强调:这种问题让被举报的单位内部核查,即便是有问题也不会暴露的,要想查实内情,必须要公检法出手!

比如说,应该让检察院,纪委监委出面查。肯定能查出问题。自己儿媳举报,知道情况。@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还有不少网友呼吁,让中纪委查一下,看一看

还有不少网友质疑调查决定的真实性,呼吁把公路股权进行的事情查得更清楚:点出关键点,没有申报。如果真是继承的遗产,正常人都会选择申报的。除非有问题的财产,才会选择隐瞒。

应把继承的股权更进一步调查清楚!给组织给社会一个交待!因为,网民感觉猫腻就在这个问题上!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利益衡量原则,在利益面前分配不均,在利益面前,真的是不好说!大义灭亲都反不了腐败,水太深了,我们反腐之路还任重道远!

光看评论区,网友们对通告还是持怀疑态度,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的社会信任危机,其实现在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现代人的心态是有举报一查就是实的就拍手叫好,一看没查出问题或是小问题就满腹牢骚,谁也不相信!

刨出整个事情来龙去脉不说,单纯就他的通报,我们来分析分析。

首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4条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7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所以说,从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来看,对于徐某涉嫌重要财产信息不向组织报告的,肯定是已经违反了党纪党规!

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3条 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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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徐某在职期间还参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持有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某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也是违反党纪党规的。

第23条规定,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同时,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对离退休干部强化管理监督,加强日常管理,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严守有关纪律规矩。

所以说,本事件中,在被文某在线举报之后,徐某即使已经退休,因为之前确实存在违纪的行为!而且,从上述分析可知,也正是由于上述两个违规行为,都已经违反了党内法规,才会对他作出纪律处分。

最后,作为普通公民的话,确实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网络毕竟不是法外之地,作为普通的吃瓜群众,建议大家还是理性点吧!什么时候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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