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善华被提起公诉
鲁中晨报
·山东
12月24日,据福建检察: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胡善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平潭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平潭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潭检察院已向平潭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胡善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胡善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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