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 朱会珊 记者张荣旺 北京报道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在确认渠道上,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上线了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纳税人点击进去可以修改或确认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含7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内容。

在个人所得税APP终端,记者操作时发现,除了大病医疗需要在第二年汇算清缴中扣除外,其他6项内容均已可以在当年预缴个税时按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答复记者咨询时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均已开放“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对于2025年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2024年完全一致的纳税人,可以登录平台将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5年。

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个税按一个自然年度纳税,因此每年的12月份,纳税人需要确认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若纳税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2025年发生变化,则需要新增、修改或补充。比如,纳税人的父母如果在2025年满60周岁,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此前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如果2025年孩子满3岁,也可以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具体到今年来说,纳税人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2025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予以确认,这样才能确保下一年度这些项目的及时扣除。

记者了解到,当前不少企事业单位已经下发了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记者获得的一份北京某中字头事业单位通知中提示:“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确认,以便单位及时从工资代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也可以让扣缴义务人从确认月份的次月开始进行扣除,或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其结果都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应依法如实办理,并按照法律规定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2025年不再符合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纳税人,也应诚信申报。

(编辑:杜丽娟审核:张荣旺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