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晨练被野猪袭击重伤 物业称天灾拒绝担责?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野猪伤人、致害事件,对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南京的冯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新闻热线:025-84658888)反映,自己在小区晨练时被野猪袭击受伤,向物业索赔时却被告知此事属于天灾,物业不负任何责任,究竟怎么回事?
01小区内晨练被野猪袭击,物业称只是天灾?
冯先生是南京保利·紫晶山小区住户,24年11月13日早7点到楼下晨练时,身后突然冲出一只野猪对他进行攻击撕咬,冯先生身受重伤被送往医院,全身多处骨折、缝针。
“我还没反应过来,野猪直接就把我拱倒开始咬我,胳膊上全是咬的牙印,手也被咬得很严重,骨头现在一碰都疼。”
冯先生被袭击的小区运动场
野猪为何会突然出现在小区内并伤人呢?
冯先生认为,物业在此事中有很大责任,在明确发现野猪入侵小区后,未及时通知住户避险,也没有联系专业人员对野猪进行抓捕。
“野猪是6点20进小区的,有三个保安去抓,在抓捕过程中野猪是受惊的,攻击性就强,居民们都不知道,他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大家,拿着喇叭到处喊一下,让大家注意。”
冯先生的妻子张女士介绍,冯先生住院时物业管家曾来探望,并表示会帮他向公司申请保险。12月24日,距离冯先生受伤已过去40多天,夫妻二人再次来到物业咨询赔偿事宜,对方的态度却发生了转变。
“物业经理说他已经问过公司法务了,这是天灾,物业没有责任。还说保险这块现在也没有,我们问为什么,他说现在联系不上,和保险那边失联了,我不太理解。”
02律师观点:物业未尽安保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此事,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安明表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对冯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属于合同关系,受到《民法典》的规范与约束,《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公司对业主有安全保障义务。”
蔡安明认为,野猪能够进入小区,说明物业在安全防范措施上存在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此外,在野猪进入小区后,物业公司也有处置不当的问题。
“第一,物业没有向业主发出安全警示通知。第二,驱赶野猪时也没有呼叫专业人员来处置,比如说消防部门或者应急部门。”
蔡安明建议,冯先生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物业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赔偿,如果协商未果,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维权。
03物业最新回应:正在走保险理赔流程
12月27日下午,保利物业工作人员沈女士向记者回应此事。沈女士表示,物业通过监控发现,野猪是从小区的人行道闸闯入的,由于其行进速度很快,追踪难度较大。
“这个事情就是突发事件,我们也是第一次碰到,确实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参考,在管理上可能会有一点滞后,在通知相关的部门上不是特别清晰,只能被动地去追踪。”
沈女士告诉记者,目前物业已经联系保险公司对冯先生进行理赔,流程还在推进中。
“公司已经给他们报了公共责任险了,要等保险公司的通知,我们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鉴定去认定赔付金额。我们会全程跟进这个事情,直到业主拿到赔偿为止。”
沈女士透露,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加强了安防巡逻,对安保人员进行了应急处置教育,以提升对类似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我苏特稿 记者/骆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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