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小学老师:大强子给的钱太厚了》昨天冲上热搜。

今天一度霸占百度热搜榜榜首的则是:

《收刘强东红包的老人老师要交税吗》。

答案是肯定的。

只见新闻里写道: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根据中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刘强东此次发放大额红包的情况下,60岁以上的老人和小学老师们作为受赠人,收到现金红包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个人所得包括偶然所得。 同法第三条规定,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这意味着受赠人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此,收现金一万,得缴2000块;收到10万块的小学老师,则需缴纳20000元。

新闻就怕叠着看,前面老师还说给的钱太厚了,现在一下就少了五分之一,这心情的落差,应该跟坐过山车差不多了吧。

陈平凡还建议:

受赠人在收到红包后,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确保合法合规地处理税务事宜,建议受赠人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律师,了解具体的税务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这下好了,60岁以上的老人们还得重新学一学怎么报税呢,这大概也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回啊——毕竟,买油买盐只要消费就得付的税,并不需要自己来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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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既然大强子能大手笔送出这么多钱,那么请个律师帮大伙把税算好交掉,也不是啥为难的事。

只不过,收他钱的人可能能想了,大强子浮沉商场几十年,这点事怎么也没办妥呢?先把税交了再给我们不更好吗?现在要我们自己交税,这钱就大打折扣了啊。

当然,我这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大强子的乡亲们当年能那么帮他读书,胸怀应该都是很宽广的。

以前不知道偶然所得要交税就算了,现在知道了,他们一定会足额缴纳眼睛都不眨,主动交了之后,就不必害怕哪天穿制服的人找上门来劝着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