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写了一篇分析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文章,以华东地区为例,谈了谈不同计发办法的优缺点。

其中,关于江苏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结论是这么写的:

文章发出后,有几个老友私信给我:你的结论是不是草率了?浙江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给到1997年,过渡系数1.4也是全国最高的,江苏怎么可能比浙江高?
感谢这几位老友给我留了面子,没直接在评论区质疑我。
为了佐证我的结论,这几天我翻啊翻,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实例,请看:

很显然,这位朋友应该是在外地缴费的江苏藉职工,社保转移到江苏后平均缴费指数高达3.4422,1992-1995年实缴指数3.3715,因为他是1980年10月参工的,按江苏办法,1985年6月之前工龄的指数按1.0,加权平均后用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指数为2.9656
核定表中,基础养老金7812.67,个人账户养老金3775.06,过渡性养老金(老办法)1655.39,养老金合计13243.2
按江苏新办法来核定一下,他实际可得的养老金会是多少。

这位朋友是2023年退休的,退休时暂按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8309计算,复核后应按2023年的8613计算。
基础养老金=7812.67×(8613÷8309)=8098.5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变,还是3775.06
他1995年年底前工龄15年3个月,按江苏新办法,其过渡性养老金将是:
8613×2.9656×15.25×1.2%=4674.32
三项合计16547.9!

为了消除那几位老友的疑惑,我们再按浙江办法计算一下他的养老金。
之前我的文章里多次提到过,浙江1997年之前的指数计算方法与江苏不同,采用的是当年缴费工资÷当年社平工资,且1992年之前用替代指数。

根据这张表格,我们简单估算一下按浙江办法他在1993-1997年期间的指数。
3.3715×0.8117=2.7366
按替代指数最高的杭州1.26,他1997年之前的平均指数将是:
(2.7366×5+1.26×(15.25-5))÷15.25=1.7441
浙江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8020,那么他的过渡性养老金将是:
8020×1.7441×(15.25+2)×1.4%=3378
之前我的文章里分析过,因为浙江一直采用的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而江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采用的是非私营平均工资,从走势上看,2005年之前浙江缴费基数高,之后是江苏比浙江高,截止到2022年加权平均,在相同缴费的前提下,按两省平均工资为分母,浙江算出来的指数大概比江苏低2%左右。
就高不就低,1998年至退休的指数就按江苏核定出的3.4422。
先按浙江的指数计算方法,全程平均缴费指数为:
1997年之前的指数之和+1998年至退休的指数之和,再除以全部工龄。
代入数据:
(1.7441×17.25+3.4422×(42.33-17.25))÷42.33=2.750
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
8020×42.33×1%×(1+2.75)÷2=6365.37
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是3775.06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平均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代入数据:
480+2.75×42.33×3=829.22
基本养老金补贴150
6365.37+3378+3775.06+829.22+150,合计14497.7
看见了吗?浙江14497.7,江苏16547.9,江苏比浙江多了2050.2!

另外,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实例中这位朋友选择在上海退休,他的养老金肯定比江苏低,因为上海1992年之前的指数统统按1,高计发基数弥补不了指数被稀释导致的养老金减少。
至于华东其它省更不值得一提,就这个案例来说,或许山东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与江苏有一拼,但无论如何,江苏都是天花板的存在,至少是之一。
看到这里,江苏朋友是不是有些后悔?早知道1992-1995年砸锅卖铁也要缴高点,就算按顶格缴费,每个月也就两位数。
可惜,时光不能倒流。
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大胆在评论区交流,毋须顾忌我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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