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要是能传染,我早就陪我妈一起走了。” 刷到这条1950年代旧闻时,我手一抖,手机差点掉汤碗里——美国医生切斯特·索瑟姆真把活癌细胞打进65个健康人胳膊,结果大部分受试者啥事没有,结节两周就消。
我第一反应不是“科学奇迹”,而是后背发凉:那些签字纸压根没提“癌”字,只说“细胞测试”,囚犯换几包烟,老人得一次免费体检,就被当成培养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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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谱的是,实验做完,索瑟姆还当选美国癌症研究会主席,风风光光领奖。直到一名护士拒绝配合,把真相捅给媒体,法庭才罚他停诊一年——一年,65条命在他眼里就值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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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数据又摆在眼前:健康囚犯体内,癌细胞像外来混混,免疫系统抄家伙就围殴,两周清场;本身患癌的病人却拦不住,结节越长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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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地想起我妈化疗那阵,医生随口一句“肿瘤也要土壤”,跟这条对上了——癌细胞不是丢哪儿都能活,得先哄骗周围血管给它送饭,再忽悠免疫警察别出警,这套组合拳打不下来,种子就是发不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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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癌症算传染病吗?答案冷得吓人:它靠“人情”传播,给够好处,身体才会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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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我天天熬夜、外卖、生闷气,就是在给那帮混混递烟:大哥,随便长,我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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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瑟姆的丑闻逼出了今天的知情同意书,可知情救不了作死。实验告诉我们的不是“癌不传染”,而是“人体给不给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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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身体变成好客的主办方,就是最好的防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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