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我一直有点弄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有些人,特别容易把网上那些医学类短视频,奉为圭臬,然后拿身边的人直接做实验。
尤其是对孩子。
像这两年特别突出的那种,打卡自学《黄帝内经》的,照着视频给孩子艾灸、拔罐,一个个艾灸罐贴在孩子稚嫩的皮肤上,几个月大的孩子疼到啼哭不止,大人却笃信这是在调理、排寒。
说实话,我每次看到,都觉得特别愚昧、残忍。
胖胖身边也有这样的人。
他们会把短视频里那些信口雌黄的人,尊称为“某师”,然后拿着对方随口说出来的方子,回来炖汤,招呼一桌子人一起喝,每次我都会婉拒。
后来我还特地查了一下,这位在互联网上被尊为某师的人,享年59岁。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个事实本身,就已经说明了一些问题。
我不懂医理。
但至少我知道一件事:凡是要吃进肚子里的东西,用到身体上的东西,如果连有没有害处都说不清楚,那就不该轻易碰。
好笑的是,这类东西也会来找我投广告。
前几日就有一家,我当时心里想的是:我的读者,应该还不至于有司马夹头的粉吧。
所以广告这方面我一直都比较谨慎。
衣服、杂志之类的,我觉得危害不大,那可以。
只要我交得起我的房租,吃得起外卖,我永远都能守住这个分寸。
但医药、偏方、保健品这种,吃进去、用到身体上的东西,我是真不敢。
当然,如果一个写东西的人,真的穷到不行,没有钱,家里有人要养,孩子嗷嗷待哺,这时候突然有这类广告找上门,说让你写几句,我说实话,我会犹豫。
我会想我自己的处境。
会想现实。
真的会考虑。
我现在没结婚,也没遇到这种情况。
还能庆幸一句,至少现在还能说自己想说的话,拒绝不想碰的东西。
扯这些闲话,就是单纯觉得,这些未经检验的东西,在互联网上害人不浅。
比如下面这件事,说实话,看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1月19日,云南曲靖罗平县的刘女士对媒体说,1月16日,她带着四个半月大的女儿去马街镇某母婴店泡药浴,孩子出现异常,紧急送医后仍不幸离世。
当地派出所称已接到报警在调查,市监部门也已介入。
起因呢,是刘女士说孩子之前有点感冒咳嗽,是朋友推荐,她去之前也问过店员,店员说可以,她才泡的,泡之前店里没有告知水里放了什么药材。
她用手试水温觉得偏高,店员解释药浴要这个水温才可以。
泡的时间持续了四五十分钟,孩子起初哭闹,后面像是睡着了,直到抱出浴盆,母亲才发现孩子翻白眼、眼睛无神、嘴巴没血色。
她当场说不对劲,店员起初还说孩子只是想睡觉,让她抱一会儿缓解缓解,母亲坚持要送医,才匆忙送去卫生院再转县医院,抢救后仍在次日凌晨宣告死亡。
一个四个半月大的孩子,就这么没了。
“药浴要这个水温才可以。”
如果是成年人,热一点、受不了就出来。
但放在婴儿身上,它是表达不了的,以致于变成不可逆的伤害。
婴儿对温度更敏感,我想这应该是常识吧,婴儿洗澡的水温,本来就建议在接近体温的范围,不是越热越好,更何况泡了四五十分钟,这个时长本身就脱离了常识!
哪怕不谈任何药,只谈水温和时长,都该引起注意!
店员说话一副很懂的样子,你又是朋友推荐来的,你手一试温,觉得烫,对方立刻给你一句药浴就得这样,那点疑虑,很容易就被压成一句:
那好吧,可能人家更懂。
当然,我想,你不可能要求每个普通人都具备医学常识、风险识别能力、维权能力、乃至在面对朋友推荐和店员保证时还能保持绝对冷静。
可能孩子一咳嗽一发烧,父母的理性就会被扯掉一截。
当然,家长也并非完全无辜。
为什么会如此信任一家并不具备医疗资质、也不具备风险告知能力的母婴店?
为什么一句朋友推荐、店员说可以,就足以覆盖掉所有本该出现的谨慎?
再说了,这种服务,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
胖胖早年做过早教,合作过不少母婴店。
实话说,类似的药浴、调理,在母婴店这个行业里并不罕见。
它们真的懂吗?
这可是一个四个半月大的婴儿。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体温调节功能极弱,皮肤薄、代谢快,对水温、时长、药物刺激都极其敏感。
任何超过医学安全范围的操作,本质上都带着风险。
不是有没有效果的问题,而是会不会出事的问题。
更何况,这还发生在一家非医疗场所。
母婴店算不算可以提供药浴的主体?
所谓药浴,又究竟属不属于医疗行为?
水温、时长、适用年龄,有没有明确规范?
一旦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这些问题,在孩子出事之前,很少被认真追问。
如果一项行为,既涉及婴幼儿身体,又涉及药物、水温、时长等高风险变量,却可以在非医疗场所长期存在,那就说明一个事实:
它并不是没人知道,而是一直被默许。
母婴店并不是新业态,这些药浴项目不是存在一年、两年,从17年胖胖从事早教行业之前便有了,不可能没有人看见。
明确界定呢?
算不算医疗行为?
如果算,为什么可以不经医生评估就直接操作?
如果不算,凭什么可以使用药、疗、调理这类明显带有医疗暗示的说法?
水温有没有上限?
时长有没有标准?
适用年龄有没有红线?
一旦出现风险,究竟是服务纠纷,还是医疗事故?
这些问题,本该在制度层面、监管层面被一次性说清楚。
可现实是,它们长期悬空,悬空到最后,只能靠一次次悲剧来提醒。
平时,边界模糊、无人过问,出事之后,才开始调查、介入、排查,这对么?
监管该做的,从来不是在事故发生后发现,而是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不能做的事情明确写清楚、把代价抬到足够高。
如果母婴店不能做,就明确禁止,如果只能在医疗机构做,就写清资质门槛,如果涉及婴幼儿,就设定不可突破的红线。
真的,大多数人很难具备与专业机构对等的风险识别能力。
这也不是某一家店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灰色地带。
不可否认,大量伪专业,正在系统性地侵入育儿领域。
包括儿童相关的药浴、推拿、调理、排寒、祛湿……
这些词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们脱离了医学体系,却披上了经验有效、自然温和的外衣,被一遍遍商业化复制。
很多门店并不真正理解风险边界。
他们心里想的,往往只是:别人家也这么做、很多孩子都洗过、没出事就是安全……
问题在于暂时没出事,从来不等于没有风险。
你不是医院,不是医疗机构,只是一家母婴店。
没有医生评估,没有告知药材成分,没有书面的风险提示,没有对水温和时长的明确标准,更没有应对突发情况的专业能力。
偏偏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对一个四个半月大的孩子,进行了一次持续四五十分钟、温度偏高、成分不明的药浴。
如果这都不需要被严肃审视,那什么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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