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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一起养老服务领域职务犯罪案例引发热议。据悉,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民政局时任副局长王津东,利用负责养老工作等职务便利,侵吞本应属于养老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300余万元(106万元未实际取得)。类似“靠老欺老”并非个案。(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共识。按说,无论是民政系统的官员还是养老机构的领导,都应该把每一分钱涉老资金用在老年人身上,让老年人享受到国家补贴政策红利。然而,在民政、养老领域,竟然存在不少“靠老欺老”的蛀虫,仅公开披露的案例就有多起,某些问题可能仍被掩盖。

王津东是“靠老欺老”的典型代表,他既通过插手招投标等方式从中赚取差价,还侵吞本应属于养老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原因是,他既负责助餐项目审核、财政资金拨付,又了解“每年年底根据每个助餐点销售情况给予一定绩效奖励补贴”规定,于是利用职务之便“近水楼台先得月”,从老年人“嘴边夺食”。

这种“靠老欺老”,首先,“截胡”国家补贴资金,本该“惠老”却未能惠及。其次,“瘦”了补贴对象老年人,贪官只“肥”自己。再者,也损害了所在地区民政系统形象。当然,随着王津东最终被查处,他侵吞的涉老补贴资金要“吐”出来,但由于他侵吞资金,从养老助餐点到相关老年人,实际都未能享受到补贴。

此外,黑龙江鹤岗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晓玲在任期间,曾违规安排工作人员为缺少扩建手续的养老院补办《鹤岗市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安排工作人员参照其朋友提供的设计方案、采购清单和设备参数制作招标文件,帮助其朋友公司顺利中标市民政局项目,收受感谢费7万元等,是“靠老欺老”的另一种方式。

除了民政系统个别官员,多家养老机构也被发现存在“靠老欺老”问题。比如某乡镇敬老院院长多次采取虚报表格、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47597.91元。这些“蛀虫”的共同点是,利用权力损公肥私,将本该用在老年人身上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是对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我国社会的侵蚀。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1亿,占比22%;65岁及以上人口2.2亿,占比15.6%,正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为了让老年人群有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我国对养老领域的财政补贴力度持续加码,2019年至2024年,全国财政用于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超过5600亿元,年均增长11%。

遗憾的是,国家“惠老”变成了少数贪官“惠己”。原因在于,随着国家对养老领域补贴资金增多,这不免让某些民政干部“流口水”;加之对补贴资金的实际使用监督不到位,这让一些掌权者看到捞钱机会。此外,民政系统和其他系统一样,有权就有肥私机会。养老领域看上去“清汤寡水”,但仍暗藏“油水”。

可以说,整个养老系统是否“一潭清水”,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群的福利和幸福,也关系到包括财政补贴在内的国家惠老政策能否真落地,还关系到地方民政、养老系统形象。所以,须筑牢监管监督防线,既需要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内部完善监督,也需要各地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对涉老资金、涉老权力加强监督。

此外,还应该详细公布每一笔涉老补贴资金的具体流向,以及每次涉老公权力的决策过程,便于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