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的热搜,被金晨一起“迟到”的交通事故承包了。
从“肇事逃逸”引爆全网,到有人质疑她酒驾、毒驾、骗保,再到警方通报、本人致歉,剧情反转再反转。
如今“顶包”坐实、“逃逸”未定,金晨的危机公关算完美解决了吗?
首先说一下官方通报:一个“为救狗”引发的连环撞。
2025年3月16日,金晨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在绍兴柯桥为躲避突然窜出的流浪狗,车辆失控撞向路边警示牌和围墙。
事故导致三人“轻微伤”,金晨因脸部受伤出血,在经纪人陪同下打车直奔上海医院就诊,助理徐某青则留在现场处理。
然后官方通报里有个关键的争议点:面对交警调查,助理徐某青谎称自己就是驾驶员,完成了事故认定,助理事后并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因此“骗保”不成立。
紧接着我们聊一下金晨的道歉:晒出伤疤与“承担全部费用”。
此前金晨和其工作室是始终沉默的态度,但就在警方通报的同时,前后相差几乎就是一分钟时间,金晨的道歉声明全网发布。
金晨的道歉声明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那就是她早就知道官方通报内容,所以提前写好了回应且重点明确:
1、 解释缘由:事故是为躲避小狗;离开是因脸部伤重需紧急手术;助理顶包是“事发突然,情绪紧张”下的决定。
2、展现担当:强调自己手术清醒后,立即要求撤销保险理赔,所有损失(车损、路牌、围墙)由她个人全额承担,并于2025年4月完成赔付。
3、诚恳致歉:为占用公共资源道歉,承诺会深刻反省。
4、有图有真相:她在评论区晒出了自己当时下半脸血迹斑斑的照片,试图佐证伤情。
虽然金晨没明说,但已经侧面证明自己并未酒驾、毒驾。
但对于是否让助理顶包她未做解释,并且还模糊了所有时间线,三个关键点之一的骗保,官方通报只有“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几个字,金晨本人更是只字不提。
既然如此,我们就来拨开“没理赔”这层迷雾,看看金晨到底演的哪一出。
现如今大家都知道最后保险没赔成钱,对吧?
然而重点根本不是“没赔”这个结局,而是剧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是金晨自己压根没去报保险,还是像有些爆料说的,是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开车的人其实是金晨本人,这才卡住了理赔流程。
如果是第一条就没啥好说的,但如果是第二条,在性质上就天差地别了,这通常属于“犯罪未遂”。
官方通报没有实际理赔是终审判决书,不是庭审笔录,所以我们根本不清楚到底是车主方自己放弃了,还是保险公司查到问题给驳回了。
有趣的是金晨自己的说法,反而补上了一块拼图:她承认,当时确实走了理赔申请,只是后来又撤回了。
这里就要划重点了,因为一旦用非驾驶人的名义去申请理赔,这个动作本身可能就已经踩红线了。
好比一个人已经把手伸进了别人的钱包,被人发现当场喝止才没偷成,这种情况就不能说啥也没发生。
对此绝大多数网友的反应还是很激烈的,质疑批判金晨的声音铺天盖地。
有少部分人觉得不应该对金晨不依不饶,认为她罪不至死(封杀),觉得既然官方通报了她也道歉了,再对她穷追猛打的就太恶心了。
个人认为身为公众人物,金晨就有以身作则的责任,如果这都能轻易翻篇,难免不会有其他明星大腕跟着模仿。
公众追问的从来不只是结果,而是通往结果的那条路是否清晰、公正。 过程不透明,真相就永远蒙着一层纱。
文章最后,针对网友最关心的法律问题,结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的解读,我们来给金晨肇事逃逸事件做个总结:
1、刑事犯罪?基本排除。
警方已通报不存在骗保事实,金晨的行为属于普通交通违法,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严重程度,因此助理的“顶包”也构不成“包庇罪”。
2、交通肇事逃逸?大概率不构成。
法律上认定“逃逸”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金晨是因伤就医,且留下了助理报警处理,这给了她不构成逃逸的关键理由。
如果后续有证据证明她是以就医为名行逃避之实,或默许了顶包,性质则会改变。
3、行政违法?助理肯定违法,金晨只是有风险。
助理交警作虚假陈述,已明确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金晨目前无证据证明她主动“指使”顶包,故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她是否存在默许或管理责任,是可能的风险点。
总的来说这场风波有惊无险刑责绕行。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因“顶包”罗生门演变为信任危机,这或许才是所有围观者心中,那笔最难算清的责任账。
希望金晨和其他明星引以为戒,明白法律是底线公众的信任是更高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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