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出现北京某机关一名女公务员,因其在河南许昌某县财政局公务员母亲,涉职务犯罪被河南许昌建安区监委留置,后被公诉。
作为北京某机关公务员的女儿小杨,曾在公众号上发布文章,质疑监委在办理其母亲案件上的疑点。文章引起建安区纪委监委的关注,并通过律师进行“提醒”。
不仅如此,小杨还通过中纪委信访途径进行反映。随后,警方上门告知其丈夫,妻子小杨已经被许昌建安区警方网上追逃,事由“发布不实信息”,涉嫌“寻衅滋事罪”。
在被列为网上追逃前,建安警方曾到过北京找到了小杨及其丈夫,调查网上发布有关杨某母亲案件在网上的文章,小杨告知其均有依据。建安警方做完笔录后称,回去汇报,双方互留微信,中间多有联系。
一名律师则在微博上发文,大致上与前一篇讲叙的是同一件事。
根据规定,北京警方必须配合,派出所民警还是对建安公安的网上追逃提出质疑,认为不至于刑拘和立网上追逃。最终没有交由建安的民警直接带回许昌,暂时送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这事确实也要感谢北京警方,至少作为同行,业务能力都是不用质疑,北京警方如果把人移交给建安警方带回去,案件直接在当地朝前走。如果案件不是出现有重要“情况”,北京警方当然是会认真“配合”办理交人手续。
现在,这事如何处理,许昌建安警方立案有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自媒体上说的,北京警方没有把人移交给建安警方,这本身就说明问题。
建安警方现在对这个案件如何处理,内部也需要汇报,毕竟现在“嫌疑人”暂时带不走,案件很难实质性朝着之前路径往前走,北京警方也肯定会往上汇报。
网上写文章质疑纪委监委,许昌公安找上门来北京做笔录,最后还是“寻衅滋事”被网上追逃。也不难怪,“寻衅滋事”这个罪名的名声都有点“不好听”,甚至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寻衅滋事”这个罪名已经有点“名声不好被玩坏了”。
如果,写文章质疑纪委监委的办案,就涉嫌“寻衅滋事”罪,是不是有点太过火。“寻衅滋事”罪有人说是口袋罪,很容易把好人和正常的人往里面装。女儿为母亲写文章呼喊,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正常的人性本能。如果这样的基本人性价值观都要被“寻衅滋事”罪进行网上追逃,在向社会传递什么价值文化。
这个案件的立案不是一个民警可以决定,必然有人去报警,这件事情上,报警不能是个人,涉及到单位,单位报警需要单位领导来决定,单位领导是否对此报警决定进行过会议讨论,是否有会议纪要。然后授意单位人员去向公安报警。
有时候公安也不是像老百姓想的那么强势,在这件事上大概“迫于压力与和谐”,就把立案手续走完。网上追逃,“抓到后,”让下面民警带着手续去把“嫌疑人”接回来。
按照自媒体上显示,现在,这事是没有把人接回来,反而可能给“自己”惹上麻烦。北京警方负责的态度,让事情朝着公正的方向前进,具体进展如何,看有关部门调查情况。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