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放大学一招标项目近日被投诉程序违法,结论错误。对此,陕西省财政厅2月11日发布公告称,投诉事项成立,但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故按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月11日,陕西省财政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陕西中云龙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显示陕西中云龙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明德校区消防整改(重点)项目”,对陕西开放大学及佰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起投诉。

根据该公告,投诉事项为:磋商小组在符合性评审中,对投诉人提交的《消防验收承诺函》未进行客观、审慎评审,以模糊、主观的理由认定投诉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程序违法,结论错误。

陕西省财政厅受理后认为,原磋商小组认定投诉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存在错误,投诉事项成立,但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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