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医保基金安全的各类行为。医保基金被明确为不可触碰的红线,任何违规使用都将面临严肃处理。

此次整治行动将从多个环节入手,强化监管措施。以下从重点打击对象、监管手段以及对公众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重点打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整治主要针对三类情形:

第一类是医保系统内部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包括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收受贿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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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医疗机构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组织地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例如通过虚构住院信息、伪造诊疗记录等方式套取资金。

第三类是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操作,如倒卖药品从中牟利、违反规定超量开药、重复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等。这些行为虽看似细微,但长期累积会大量消耗医保资源。

以陕西泾阳县某乡镇卫生院为例,该院将不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纳入结算,最终6人受到政务处分,16名医生被处理,违规资金79万余元被全部追回。

二、强化监管的技术手段和责任机制

当前的监管方式已较以往更为系统和严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多部门协同监管。医保基金管理涉及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此次整治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筹协调,推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以上海为例,通过多部门协同作战,已追回医保基金6.7亿元。对于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程序,督促各相关方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筛查。针对骗保手段日益隐蔽的趋势,部分地区如重庆已打通11个部门的数据壁垒,通过大数据分析筛查异常情况。例如,系统可自动识别单人年度开药量异常超标、同一处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销等问题。对于数据预警的可疑线索,监管部门将跟进实地核查。

三是实施全链条穿透式打击。监管范围不再局限于医疗机构,而是延伸至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针对“回流药”等问题,医保部门联合公安、药监等部门,对职业开药人、药贩子等群体进行全链条打击。同时,通过推广药品追溯码,实现对每一盒药品流向的精准追踪,提升监管效能。

三、对公众的几点提示

此次整治行动旨在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最终使参保人受益。在此过程中,公众也需留意以下几点:

首先,不要因小利出借医保卡。若有人以支付好处费为由借用医保卡开药,应予以拒绝。此类行为涉嫌欺诈骗保,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及未来商业保险的购买。

其次,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正在推进。为减少重复检查给患者带来的负担,多地已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例如,内蒙古有370家医疗机构实现互认,天津增加了500余家异地结算医院,有助于降低患者就医成本。

再次,异地就医结算更加便捷。随着数据打通和监管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无需为报销医药费往返奔波。

医保基金的使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如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例如医疗机构通过诱导住院、药店违规用医保卡销售日用品等行为,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