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元奢侈品被15岁女儿9300元贱卖”在网上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2月25日上午,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定王台司法所等多部门组织丁女士等三名家长与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表及店方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协商。
上午11点,在芙蓉区定王台市场监督管理所,丁女士等三名家长与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表,及店方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协商。对于丁女士指出的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回收未成年人提供的物品以及以低于市场价数倍进行回收的行为,代理律师向媒体进行了回应。
图为涉事回收平台
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理律师:我们在微信的沟通当中,她是出示了成年人的身份证,在线上我们就已经核验过一次。
记者:这个成年人身份证是谁?
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理律师:李女士,跟我们后面达成交易的名字是一样的,身份信息也是能对应得上的。第二点就是在她闪送过来之后,她出示了李女士的身份证,也就是说成年人的身份证。
记者:原件吗?
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理律师:对,原件,她拿原件过来的。然后第三点就是在交易当中,我们是根据身份证的照片,也核对了她的支付宝账户和微信账户是属于李女士本人的,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易,我们只知道她是成年人。
记者:我们看到了多份材料,上面有李某某的签字,但是李某某并没有来现场,对不对?你们有没有核实,到底是不是李某某本人的签字?
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理律师:首先我们拿到了身份证,第二我们转账的账号跟李某某是能够对应得上的,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有没有签字,我们认为她实际上也认可了这么一个事情。
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理律师表示,门店从未主动与未成年人交易,全程核验的是成年人李某彤的身份证原件。其次,线上核验身份证、核对微信/支付宝账户,确认均为李某彤,平台有理由相信交易对方是成年人。然而,根据该代理律师提供的寄卖凭据,记者发现“回收客户姓名”虽为李某彤,但按照登记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接听人却是小林的同学小马(化姓)。
部分交易记录
记者:李某彤的电话你有吗?
小马:没有,是别人的身份证,传了很久,很多人都有的。
记者:李某彤的身份证你从哪里来的?
小马:之前去别的地方玩,然后也是要成年才能进,营销发给我们的,我们很多人都有。
记者:那也就是说这个李某彤你没见过是吗?
小马:没见过,不认识。
记者:那李某彤的电话也没有?
小马:只有身份证,都不知道是谁。
记者:但问题是,这个钱不是转给了李某彤,又把钱转给了你?
小马:钱转不是转给李某彤,是转给另外一个,是罗某彤。
小马提供的身份证以及收款码
小马表示,她提供给回收店的,是她完全不认识的李某彤的身份证,但微信收款码,是另一个名叫罗某彤的人的,由于交易时收款方不显示全名,店方并未发现。
记者:你怎么认识罗某彤的?
小马:之前在群聊里面加的,然后我发朋友圈问谁名字结尾是彤,可不可以帮忙收款,他找的我。
记者:所以他收了款以后,就把钱就转给你了,你跟他是微信好友。
小马:是的。
记者:不是有李某彤的签字吗?这个李某彤的签字是谁签的?
小马:第一次是我签的,后面不知道。第一次是店员说让我签就可以了,我去他们那个店了。
记者:你在线下自己签的?
小马:我就签了第一次,后面就是叫快递送的,我就不知道是谁签的了。
而对于“价值13万元的物品,小林出售后最终到手9300元”的情况,店方代理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回应。
“如果你不愿意,如果觉得价格低,你可以不卖,首先我们是站在对方是一个成年人的角度上来说的,我们不知道她是未成年人,我们认为在跟一个成年人交易,没有必要说一定要站在所谓的市场行情上来讲。第二点就是她提供的奢侈品并不保值,实际上市场价或按原出厂价来说是9万多块钱的样子,然后我们以29000多元收,差不多也是3折,实际上是符合二手奢侈品回收的行情。以蓝气球为例,42000块钱的原价买的,我们支付了11800块钱。”
“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理律师表示。
记者:罗某彤到底给你转了多少钱?
小马:就是他们转多少钱,罗某彤就给我转多少钱,然后每一次会给50块钱,作为帮忙的报酬。
记者:聚云奢说实际上总共的回收价是29000多块钱。
小马:因为是分批次转的,我记不清,第一次转了11800元,然后第二次是2400元,还有一个15500元。
记者:也差不多有29000多元,为什么转到小林手里面是只有9300块钱?
小马:你们可以问问她妈妈了。
小马最后的回答似乎意有所指,但她不愿继续多谈,而小林的母亲丁女士坚称,女儿只收到了9300元。25日下午,记者将根据寄卖凭据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情况反馈给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代理律师。
“他们现在也搞不清楚,我就没办法,这个案子我不搞了。如果客户要跟我撒谎的话,这个事情就没办法做了,我也没办法给他工作了。”聚云奢(国金中心IFS店)的代理律师表示。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此次交易的各个环节展开核实,另外,经过一上午的协商,丁女士等家属与回收方达成了初步协议。
“上午协商是他尽量去追回,有原物就返还,没有的肯定要按照卖价返给她,等于是商家不赚一分钱。”芙蓉区定王台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表示。
针对该事件,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李文博表示,本次事件中,小林作为15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私自处分家中大额奢侈品,该民事法律行为在未获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应属无效。按照《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认为,该事件中聚云奢平台承担主要责任,小林、小马等未成年人及成年人罗某彤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聚云奢作为专业二奢机构,明知交易方可能是未成年人,未拒绝反而暗示其提供他人身份信息,允许代签,审核流于形式,未尽审慎义务,是损失的主要诱因。小林未经家长同意处分家中财物,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小马协助冒用身份、代签单据,同样具有过错。成年人罗某彤明知小马是未成年人,仍提供收款账户协助交易并收取报酬,也具有一定过错。综上,聚云奢负主要赔偿责任,几名未成年人的过错由其监护人纠正并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罗某彤应承担与之过错相应的责任。
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我要找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热门跟贴